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是否有效?
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是否有效?
合同附件,一般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126邮箱如何确认是否有附件?
看收件箱里面有没有附件的标记,有就代表有附件
附件页码是否连着正文?
文件附件的页码与正文页码不是连续的,附件页码和正文页码是分别编序的,这也是文件正文与附件的区别,是符合印发文件管理规定的。
除了文件正文页码和附件页码分别编序外,如果有多个附件还要前置附件一,附件二等,多个附件的页码也不能连续,而要分别编制页码,这样可以避免造成页码混乱。
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协议书的内容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在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的目的和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劳动合同附件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回答如下:劳动合同附件的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相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附件通常是劳动合同的补充,对于劳动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具体事项进行补充说明或约定,例如工资、福利、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附件一旦与劳动合同一同签署,就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一方违反附件的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维权。
OFFERLETTER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应对OFFER LETTER的法律实务指导) 第一,OFFER LETTER真实性的确认。
真实性是任何材料能成为法律证据的基本条件,只有真实性可确认的材料方能有效证明法律事实。
具体来讲,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1.OFFER LETTER的形式。
书面形式还是邮件形式? 现在大多数公司的OFFER LETTER都采取邮件方式,邮件作为一种电子证据,如果公司方不予认可的话,需要申请公证予以确认。
因此,收到OFFER LETTER的劳动者收到邮件OFFER LETTER后首先确认发出OFFER LETTER的邮箱地址是否为公司邮箱地址;然后不要对终端电脑上的邮件做任何变动或移动。
2.OFFER LETTER上是否有公司盖章或是签名(外企一般由总裁签名)? 无论是书面形式还是邮件形式,OFFER LETTER上没有公司盖章或签名的话,若公司方不予认可,劳动者要证明OFFER LETTER的真实性都会遇到困难。
因此,劳动者收到OFFER LETTER后,要注意看下OFFER LETTER的形式是否正规。
第二,OFFER LETTER的法律效力和OFFER LETTER内容确认。
1.OFFER LETTER的法律性质是要约,所谓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劳动者收到OFFER LETTER后要注意看:OFFER LETTER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如劳动合同基本内容如职位、职责、劳动合同期限、工资薪酬等是否已写明。
内容具体明确的OFFER LETTER才能构成要约。
2.作为要约的OFFER LETTER何时生效? 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即劳动者时方生效。
因此,劳动者收到要约时,要约即生效。
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到达劳动者之前或同时,用人单位可通知劳动者撤回要约。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劳动者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用人单位可通知劳动者撤销要约。
但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撤销要约的:(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要约撤销的情形。
用人单位发出OFFER LETTER后又撤销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发生,往往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因此,劳动者需注意:(1)劳动者收到OFFER LETTER后,应先看OFFER LETTER是否写明答复期限?如果没有写明答复期限且劳动者决定接受OFFER LETTER的,应在收到后及时答复;若载有答复期限,劳动者应在期限届满前答复。
(2)若OFFER LETTER具有上述两种不可撤销的情形的话,那么劳动者应主张要求签署劳动合同或者主张公司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至于选择何种主张需根据OFFER LETTER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判断)。
第三,OFFER LETTER中承诺的事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否仍应遵守? 此种情形多发生在OFFER LETTER中载明的奖金或年薪,而劳动合同中未写明或写明金额低于OFFER LETTER约定金额的情况下,OFFER LETTER中的承诺在劳动合同签署履行后,是否仍有法律约束力? 在上述OFFER LETTER的真实性确定的情况下,OFFER LETTER中的承诺是否具有约束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看。
1.若OFFER LETTER中约定事项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不冲突的,劳动者可以主张OFFER LETTER中仍有效。
如OFFER LETTER中约定了月工资和年底奖金计算规则,但劳动合同中仅约定了月工资,对年底奖金未提及的。
(由于奖金本身的特殊性,此项主张能否最终成功仍有较大风险)2.若OFFER LETTER中约定事项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不一致的,则认为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进行了协商变更,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劳动者难以再主张。
录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属于法定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一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意向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意向书是国家、单位、企业以及经济实体与个人之间,对某项事务在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表明基本态度或提出初步设想的一种具有协商性的应用文书。 意向书的主要作用是传达“意向”,提请对方注意或供参考,可以约束双方的行动,保证双方的利益;意向书能反映业务工作上的关系,能保证业务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意向书可为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打下基础。 意向书是协商过程中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意向性的使命。意向书不具有协议、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草案是否具法律效力?
草案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才具有法律效力。
标准草案是指批准发布以前的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它是承担编制标准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任务书或工作计划起草的文稿。
拟成而未经有关机关通过、公布的,或虽经公布而尚在试行的法令、规章、条例等。比如:土地管理法草案、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见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在我国,律师见证的效力不高。不如公证高。律师见证只是证人证言,与普通的证人证言差不多,属于间接证据,不能做为定案的证据。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