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职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辞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口头辞职,可以算作辞职,但是如果以后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用人单位是很被动的,用人单位最好要求劳动者写一份书面的辞职书,这样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有一定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了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口头辞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口头辞职,用人单位接受的有效,否则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存在法定单方解除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劳动者辞职的步骤具体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
4、工作交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口头辞职与书面辞职有区别吗?
劳动者口头辞职,可以算作辞职,但是如果以后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用人单位是很被动的,用人单位最好要求劳动者写一份书面的辞职书,这样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有一定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了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口头辞职算数吗?
口头不能算的,你现在从新 书面离职,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要提前30天书面离职,时间到就会自动离职了,而且不能扣你工资。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直接和老板约定时间,如果不给你走或者扣工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 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
口头辞职有效吗?
口头辞职如果对方想赖账,那么你去申请仲裁基本是没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写好用ems寄给老板,并且保留好辞职信复印件、照片、单号等证据,一个月后自己走就是了,对方不服你就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据我所知,餐饮行业大部分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也没有签订劳动的合同的话,你可以考虑直接申请仲裁,只是时间花费较多,并且要提前收集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简单说就是你现在工作两个月,如果直接申请仲裁成功,不但可以立马走人,还可以获得三个月的工资。
口头辞职但没写辞职申请算辞职吗?
如果你是口头说了要辞职,但是你又没有正式提交辞职申请,也没有办理辞职手续。那就不能算已经辞职了,如果你口头提了辞职,然后也办理了辞职手续,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签订了离职证明,那你就算已经离职了,主要看你有没有办手续
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也就是说,原则上口头协议是有效的。除建设工程合同、劳动合同等14种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外,当事人都可以约定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合同双方都认可所订立的口头协议,口头协议是有效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口头协议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双方意愿进行签订的话就有法律效力,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来说双方也要履行合同,不过不建议签订口头协议,有可能出现纠纷问题,到时候处理的时候会非常的困难,所以采用口头协议,建议录音进行备份
口头offer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offer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一般邀请员工入职具有法律效力的都是用邮件的形式或者直接用纸质签字盖公司的章。
若你面试了一家公司同时那家公司口头答复你可以上班了,你也需要等对方给你纸质合同或者邮件邀请函时,你再去上班。
书面辞职和口头辞职有什么区别?
书面辞职比口头辞职更正式。如果员工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员工在辞职时,也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向公司申请离职,从员工个人的角度来说,当你有离职的意愿时,首先是跟自己的直属主管口头说明,一般这个时候,主管还会跟你谈话,确认你是否下定决心要离职,双方谈好了,主管也同意你离职了,员工才会跑书面的离职申请,然后走离职流程。
请问口头说向公司辞职,算辞职吗?
不想干,当然就不说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绝对不能写因为个人原因)。如果想干,就继续上班,不动声色。
单位辞退你,让单位辞退去。自己别写辞职申请,也别承认自己曾经口头辞职过。单位要辞职,让单位辞去。单位对解雇,负有说明义务和举证责任。说明和举证不了,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支付经济赔偿金。
至于你的工作年限,只要你能证明入职时间,这个应当不是问题。至于单位找证人,让他找去。孤立的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很难被法庭采信。
但是你现在必须要小心,不能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能因为自己主观过错,被单位抓住把柄,你就被动了。重点关注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给自己一个警醒。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