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不干,强行离岗,应该怎么处理阿?有没有什么法律明确规定的阿?
一、员工辞职不干,强行离岗,应该怎么处理阿?有没有什么法律明确规定的阿?
劳动者即辞即走,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具有预告解除权,即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够拒绝。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法擅自离职工资结算
劳动法没有规定是否可以擅自离职,但是如果擅离职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需要赔偿。但是如你所述,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已属违法,你们可以不经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而随时离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你想尽快拿到工资,尽量与他们协商,因为现在劳动仲裁的案子很多,会拖很长时间,一年半载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你不急需这笔工资,你可以慢慢和他们打这场官司,他们会赔很多。
三、员工擅自离职是违反劳动法第几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和你协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你必须等上一个月,否则单位可以根据依法制定的单位规章扣你钱。当然你觉得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免费的)
四、对于擅自离职的员工公司应该怎样处理
对于员工离职,一定要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避免以后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再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企业职工的奖惩,应当严格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有关法定程序,遵循对企业职工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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