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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是什么意思?

2023-12-25 21:25:01法律法规1

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是什么意思?

一是权利主体平等,国家对每个公民“不偏袒”“非歧视”。

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

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这是民法典的特色所在,也是民法典立法宗旨和目的所在。可以说,民法典是私权保障的宣言书,其颁布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的到来

法律服务和法律救济的区别?

法律服务指的是提供法律方面相关的服务,也就是涉及与法律相关的服务。一般情况下,只要所设计的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等都会得到法律的服务。

法律服务设计专门为受法律保护的人提供服务。

法律救济指的是根据人员的贫困或者生活困难程度,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各类相应的救助行为,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特点。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律救济途径?

对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是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收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60日内向作出该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或该许可决定部门的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救济有哪些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第三条第二款等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

因此,被处罚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时,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可采取以下两种救济途径来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等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律)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行政法律所另有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律)第十条第五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律)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第三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含行政律师)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和行政法规谁的权利更高?

从法的效力层次上讲,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而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所以法律的效力层次比行政法规高,但是如果遇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行政法规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普通法和一般法的适用原理,此时应该适用行政法规。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救济的区别?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救济机构是不同的概念。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救济机构是有区别的。法律服务机构指的是提供法律相关服务的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机构等,其服务一般是以商业化为主,其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法律救济机构则是政府部门设立的机构,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公众在法律事务中因缺乏资源、权益受损而产生的合法需求,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而法律救济机构则是国家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救济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公正,保护人民权益。

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没有法律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1、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权利和义务作为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 义务的存在是权利存在的前提,权利人要享受权利必须履行义务;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一个或几个保证其实现的义务;法律关系中的同一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要承担义务,义务人在一定条件下要享受权利。

2、权利和义务相互独立。权利不能被看做是义务,义务也不能被视为权利。混淆两者的界限,必然会导致法律上的错误。也就是说,权利和义务有各自的范围和限度。超出了这个限度,就不为法律所保护,甚至是违反法律的。 三、权利与义务在一定条件下互为对应。权利意味着对利益的获取与实现,义务意味着对利益的付出与负担;法律确立的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构成了在一定条件下他们相互之间可以自己做出或不做出某一行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一行为。 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作用于人的行为,义务以其特有的约束机制和强制机制作用于人的行为,最终达到不同的社会主体基于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准确理解与行使。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点?

法律权利,是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法律上的权利的特点在于:第一,它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第二,它是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第三,它是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它得到义务人的法律义务的保证,否则权利人的权利不可能行使;第四,它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延展阐述」

  对于一项权利的成立来说,有如下五个要素是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

  第一个要素是利益。一项权利之所以成立,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利益既可能是个人的,也可能是社会的;既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既可能是权利主体自己的,又可能是与权利主体有关的他人的。不过,利益只能用来说明权利本质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单纯的利益或对利益的需要本身并不能成为权利。

  第二个要素是主张。一种利益若无人提出对它的主张或诉求,就不可能成为权利。一种利益之所以要由利益主体通过意思表达或其他行为来主张,是因为它可能受到侵犯或随时处在受侵犯的威胁中。当然,主张也只是权利本质的一个方面。如精神病人享有权利,但不可能通过他自己的意思表示来享有或行使。

  第三个要素是资格,就是要有法律上的资格提出主张或要求。

  第四个要素是权能,包括权威(power,authority)和能力(ability,capacity)。一种利益、主张或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权能才能成立。权威也有道德和法律之分。由道德来赋予权威的利益、主张或资格,称道德权利;由法律来赋予权利的利益、主张或资格,称法律权利。这两种权威和与之相适应的两种权利既可以结合,也可以分离,人权在获得法律认可之前是道德权利,由于仅有道德权威,侵害它,并不招致法律处罚。在获得法律确认后,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因而,侵犯人权会导致法律后果。除了权威的支持外,权利主体还要具备享有和实现其利益、主张或资格的实际能力或可能性。

  第五个要素是自由。这里的自由,指的是权利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外来干预或胁迫。如果某人被强迫去行使或放弃某种利益或要求,那么,这种主张或放弃本身就不是权利,而是义务。

法律救助和法律救济的区别,最通俗的解释?

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它们的行为的不一样。法律救助:是法律程序上对一个人的帮助或者救护,例如:因为打官司一个人请不起律师,而应该有律师为其辩护,司法援助部门就会为他免费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法律救济:指因为官司或者一个人的犯罪被判刑,致使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法律援助部门就会给予一次性的物质上的生活救济,或者给其合适的家人安排适当的工作,让这个家有生活来源。

教师和学生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这语言法律救济的对象来说,主要是针对那些出现了一些法律纠纷的对象,那么,对于老师和学生这些特殊的群体,如果他们出现了法律纠纷,或者一些其他的有关法律的问题的时候,可以针对性的给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方面的援助和救济,而且可以给他们提供非常好的律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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