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费收取标准? 法律咨询费计入什么科目?
法律咨询费收取标准?
一、提供法律咨询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10元
涉及民事、商业财产关系10-20元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申请书、申明书、声明书、委托书等8-20元
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20-40元
民事合同、契约等20-60元
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书等20-50元
制作法律事务文书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加工本费。
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收费800-4000元/年
(2)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公民等收费500-3000元/年
(3)厂矿企业等经济实体收费1500-10000元/年
另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顾问单位办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免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另行协商收费。
四、主持调解生产经营性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
(1)生产经营性纠纷除收取办案手续费150-400元之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免收
5001-50000元部分2%
50001-500000元部分1%-1.5%
500001-1000000元部分0.3%-1%
1000000元以上部分0.15%
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其他民事纠纷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50-1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100-300元
五、代理参与民事诉讼案件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4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办案手续费150-400元之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免收
5001至50000元部分2-4%
50001至500000元部分1.5-2.5%
500001至1000000元部分0.5-1%
1000000以上部分0.5%
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代理参与经济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除每件收取400-1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免收
5001元至50000元部分4-6%
5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2-4%
500001元至1000000部分1.5-2.5%
1000000以上部分0.5-1%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办理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收费
治安行政、劳动争议案件每件收费150-1000元
专利行政案件每件收费400-20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收费150-1000元
有财产争议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追索债款等按前一类标准计收
申请专利、商标注册、工商登记、资信调查150-400元
草拟、审查、修改经济合同100-300元
参与国内经济合作项目谈判,标的额在五万元以内的150-400元
参与国内经济合作项目谈判,标的额在五万元以上或同一项目多次谈判的300元-1000元
九、办理见证
办理见证业务的收费可参照公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咨询费计入什么科目?
1、如果咨询服务费属于你们公司的主营业务: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完了计提附加税,月末结转收入及税金。
2、如果是其他业务收入,那就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完了计提附加税,月末结转收入及税金
3、如果是费用的话: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退保法律咨询费收取标准?
退保可以找律师。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一4%;
(3)50万元至l 00万元部分(含1 00万元)为2%一3%;
(4)1 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1%一2%;
(5)500万元至1 000万元部分(含1 000万元)为0.5%一1%;
支付法律咨询费会计分录?
付法律咨询费的分录借管理费用,法律咨询费二级科目大,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物业费纠纷法律咨询热线免费?
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这个是由全国设立的法律免费援助热线,专门用于帮助弱势群体打官司,申请法律援助的热线,也可以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业务。
民事纠纷胜诉后律师费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胜诉后律师费应当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民事纠纷一般律师费是多少?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一)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二)审判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4万民事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4万欠债请律师费是多少没有统一的规定,大概是在几千元左右。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涉及财产的民事纠纷委托律师时,律师一般按财产的比例收取服务费用,律师收费主要考虑的因素是: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2000万民事纠纷案律师费多少?
2000万民事纠纷案律师费大概在50多万左右吧。具体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民事纠纷法则?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二、民法典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原则有哪些?
(一)态度和蔼,把握调解主动权
对待当事人要态度和蔼,让当事人对你有一种亲近感,让当事人打消对你的顾虑,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才会跟你说实话。立案时就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以聊天的方式了解当事人情况,摸清当事人的心理,了解当事人想什么,要做什么,做到知己知彼,占据主动,调解时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但在立案中说话不能太随意,热情接待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当事人急你一定不能急,适当控制当事人的情绪,有理有序开展工作。在立案时就要进行调解说理,为调解工作打下伏笔。如果立案工作做得好,调解工作就顺畅多了。
(二) 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
要审理好一个案件,审判人员在庭前就要熟悉案件、卷宗、案情。特别是在基层法庭,当事人起诉后,往往要找审判人员讲一讲自己的理由。其实这对法官调解案件也是一种帮助,双方各说各的理,有些问题原告不说的,被告会说,一些相对简单的案件在庭前就被法官所熟悉了,调解时法官就容易抓住重点。因此,对当事人的谈话要耐心倾听并作好记录。
要理顺调解思路,不同的案件,调解侧重点也不同,案件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无论是在庭前调解还是在庭后调解,法官在做调解工作前要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一个粗略的调解方案,首先将案件的主要矛盾点予以定位,同时对定位的矛盾点,要与全庭或者合议庭全体人员达成共识,达成共识后再进行调解。如果在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调解,有可能会出现反差,特别是当事人在咨询不同的审判员时,可能会得到不同的案件处理方法,使当事人听后不知如何是好,甚至产生对主审法官的不信任,认为主审法官在欺骗他,甚至对案件存有侥幸心理,时刻盼望着案件会有转机,对主审法官的调解表现出不积极或者敌对,不利于案件的调解处理。
(三) 遵循法定程序,做好调解准备工作
审理一起案件,必须要注重程序,程序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如果程序出错,当事人就会咬住法院不放松,程序违了法,案件就会审理不公,一个案子在程序上做得公正,对案件审理就会有很大帮助。当事人打官司,往往在针对对方当事人无有力证据时,或自己感觉法院有偏袒之嫌疑时,他就会对法院或有关法官有意见,法官做调解工作难度就增加了,特别是个别律师可能会当事人说法院程序如何违法。如果是这样,调解工作就会失败,不得不通过判决结案。
调解准备工作必须扎实,只有准备工作做得好,证据充分详实,调解工作才能顺利开展,特别一些需要评估、鉴定的案件,一定要及时做好这一基础工作,才能给当事人一个公信力,信服感,使在当事人在调解工作中都无话可说,并对证据予以认可,这对案件审理工作帮助很大。如果不及时鉴定将错过鉴定最佳时期,甚至造成无法鉴定的后果,会造成案件审理工作的被动。
(四)多做简易调解工作,注意调解言词
庭前调解是最好也是最简单实用的一种方法,法院的调解原则是查明事实、分清事非,案结事了。笔者认为:在庭前调解中,不必太认真,一定要分清谁是谁非,而应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只要调解程序、调解内容不违法,不违反双方自愿的原则就好,特别是双方当事人比较熟的,或有的当事人跟审判人员也比较熟悉,最好不要过分认真,事非当事人自己心里都有数,所以调解人员也不要过分强调事非曲直,适当的“装糊涂”,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与当事人说话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太直接,他们怎么说都行,但审理人员说话必须讲究分寸了。法官是否对当事人以诚相待主要体现在语言和行动上。语言的表达既可以充分展现法官的能力,又能体现法官的修养,语言运用的技巧在法官与当事人的交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一个案件,不同的法官来审理,就会有不同的效果,这都是语言表达的作用。简易调解时最好不要直入主题(讲案件)。而应该先对当事人嘘寒问暖,跟当事人讲一些生活和工作的事情开始。这样使调解气氛融洽,有助于拉近当事人和法官的距离,避免调解起来气氛紧张,伴随着言语的沟通,最终达到让法官的话在当事人心中产生积极的影响。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在场,法官不要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亲密的语言,更不可对一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让当事人产生错觉,认为法官与另一方当事人有特殊的关系,不利于法官对案件的调解。
在出现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定的处理民事纠纷的规定的情况时,需要按照公平原则处理,若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其规定。在遇到民事纠纷时为了缓解司法压力,一般来说,需要第三方介入调解,第三方需要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整理思路后,才能开始做调解工作。
二、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
(一)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读:本条明确习惯作为法源的合法性,但在无法律或习惯可供适用时,并没有规定法官可以基于公平正义理念,依据法理作出判决。这条规定一如既往地坚持了法院审判“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依法独立审判原则,没有赋予法官的造法职能。
(二)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发生纠纷之后,为了缓解司法压力需要先进行协商确定赔偿事宜,若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的,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则进行审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