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跟着谁姓法律有规定吗?
孩子跟着谁姓法律有规定吗?
有规定的,随父母任一方姓都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自我命名权,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由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
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
孩子姓什么有法律规定吗?
并没有法律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有下列情形的可随第三人姓: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法律规定,孩子可以不跟父母姓吗?
法律规定,孩子应当跟随父亲姓或母亲姓。但是,有些特殊的可以不跟父母姓。一种情况,孩子可以跟直系长辈姓,如爷爷。另外,孩子不是亲生父母抚养,可以跟随实际抚养人姓。还有,少数民族人可在遵循本民族的传统和习惯决定姓氏。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孩子和父母姓有规定吗?
法律对孩子跟谁姓有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抱养别人的孩子法律有什么规定?
《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和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能有子女的情形。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送养子女的生父母,须双方共同送养。
2、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3、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4、第十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同收养。5、第十一条规定: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法律上有规定孩子的姓一定要跟父母吗?可以随奶奶的姓吗?
法律上规定,原则上孩子的姓应当跟随父母,但也可以随奶奶的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法律解释”,规定“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扩展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上述规定的含义,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同时,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基于此,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解释如下: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请问:入职体检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
1)抽血化验。
2)血常规:血常规有18个项目,主要是检查入职体检对象是否有炎症,血液病或者贫血等等。血常规检查项目,包括红细胞数、白细胞数、血小板数、血红蛋白等等18项指标。根据这些检查结果,可以判断,参加入职体检的对象是否有血液病或者肝脾方面的病变等。
3)肝功能:谷丙转氨酶检查肝功能最直接的指标。
4)血型:参加入职体检对象的血型检查。以上四项入职体检项目,乃是实验室检查项目。接下来的,是属于科室项目:1)心电图:这是检查参加入职体检者心脏是否健康,主要是检查入职体检者是否有心律失常。另外,对于心肌缺血和其他非循环系统疾病,心电图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2)胸透:对参加入职体检者心、肺、膈疾病的检查。3)内科:主要是针对参加入职体检者的心、肺、肝、脾、胆囊、神经系统检查。入职体检项目有哪些?基本上,入职体检项目就以上这些。另外,不少人质疑,国家在08年实施的文件《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入职体检项目中,强查乙肝血清指标。而且《就业促进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已传染病原感染者为理由,而拒绝录用员工。那为何在上面的入职体检项目中,还有肝功能检查呢?其实是这样,在入职体检项目中,目前员工入职体检不查乙肝了,不过入职体检项目中还是包括了肝功能的检查,这和乙肝并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对此有疑问的朋友大可放心。 据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的朋友透露,即便现在如此规定,在员工入职体检项目中,用人单位不得强行检查乙肝,但是依旧有不少企业会要求在员工入职体检项目中加入“两对半”的检查。
妻子生孩子,丈夫有陪产假,几天,法律有规定吗,谢谢?
劳动法没有规定配偶生小孩丈夫有几天陪护假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
法律有规定小区门口的限速吗?
法律有明确规定,小区门口出入车辆应谨慎慢行,小心驾驶。
法律有规定不能二次入厂这一说法吗?
今后需改成: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归本店(公司)所有。《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扩展资料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许多商家为刺激消费,争相推出自己的促销活动,利用海报、电子屏、报纸等媒介大肆宣传,但其宣传内容难免会构成多种理解方式。
当消费者的理解方式与商家不一致时,他们便搬出“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一行小字,坚持符合自己利益的解释,从而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
事实上,商家这种做法从一开始就和消费者签订了一个不平等的合同, 将自身置于一个强势地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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