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让法院查封,余额是否显示欠款?
一、银行卡让法院查封,余额是否显示欠款?
银行卡被法院查封,如果余额没有欠款的话,是不是显示欠款的,这点基本各个地区一致:
法律查封银行账户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被别人起诉且申请了财产保全;
二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对银行下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院长名的笔迹是别人签的有效吗
对外是有效的。
一、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第一联(底稿)
本联的内容与制作方法与第二联(正本)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文书名称后标明“(稿)”字样。尾部由批准人、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二、对外的正式通知书,并不需要院长的签名,以法院的公章为准!
三、法院怎样冻结公民个人证券法律文书
如果涉及财产诉讼,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账户(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等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被申请人如果想解封,可以向申请人或法院提供反担保或履行义务,并提交申请书,法院裁定准许后会解封。。
四、执行标的物是什么?
一切执行措施所指向的物都是执行标的物。执行标的物,是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所采取执行措施指向的物。
五、开户人是否有权利调取自己的开户资料
这个是必须可以的。别人是没有权利私自查看个人的开户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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