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约有多少条? 关于法律条约的书?
法律条约有多少条?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1949年至今,法律法规的数量总数约为50万条(包含已失效的法律法规)
中央法规约113394条
司法解释约4100条
地方法规规章约309942条
中外条约约4613条
外国与国际法律约789条
台湾法律法规约7028条
澳门法律法规约10794条
香港法律法规约2475条
关于法律条约的书?
一、《洞穴奇案》
二、《西窗法雨》
三、《审判为什么不公正》
四、《最好的辩护》
五、《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六、《与绝望抗争》
七、《刑法的私塾》
八、《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关于法律的所有条约?
我国为条约签字国之一,但尚未经法律程序予以批准。
该条约于 1996年8月1日开始生效,截止至1997年4月17日,共有8个成员国。
该条约的目的在于使国家或者地区的商标注册体系更便于当事人使用,通过简化、统一程序,特别是消除程序中的不明确之处,进而使得注册程序对于商标的所有人及其代表而言更加安全。
条约适用于商品和服务商标。
条约中有关商标注册程序的条款按其主要内容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即注册的申请、注册后的变更以及注册的续展。
条约以非常具体、明确的条文进行了规定,注册机关对于申请人可以提出哪些要求,不能提出哪些要求,均应按条约的规定执行。
条约规定,对于商标注册申请,注册机关至多只能向申请人要求提供:注册的申请,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的各种表现形式(图样)、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及其国际分类、意图使用的声明。
每个成员国都应接受涉及多个类别的申请,除了条约明确规定可以提出的要求外,成员国注册机关不能提出其他的要求。
例如,注册机关不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商业注册的摘录,也不能要求提供其从事的商业活动,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商标在其他国家注册的证据。
条约的第二部分内容主要是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的变更、商标权利的转移等。
对此,条约将可以要求的事项;一列出,除此之外,成员国注册机关不能提出其他的要求。
尽管变更可能涉及多个商标注册或者申请,但只要提出一个申请就足够了。
另外,条约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的有效期统一规定为十年。
条约还规定,对同一申请人的代理委托书,尽管涉及不同的商标事宜申请,但只要一份委托书就足够了。
从形式上说,如果申请人使用的是条约所附的申请书式,成员国注册机关必须接受,并且不能再要求使用其他表格。
除申请放弃商标注册的情况外,条约同样禁止要求对签字进行宣誓、公证、认证、证明。
不利法律后果和法律后果一样吗?
不利法律后果是法律后果的情形之一。在法学范畴,人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是后果并非就是不利法律后果,比如赠与行为,行为人将自己的财物赠与别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权的转移,非不利法律后果。
但是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人违反了禁止行为,则会产生接受法律制裁的不利法律后果。
不退股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诉讼流程
首先要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你是否立案。当然,你可以选择口头起诉或者书面起诉。
立案庭会根据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来作出决定。决定立案,将在7日内预收案件的受理费,并在立案后2日内交审判庭。法院无管辖权,将会做出,建议你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如果你依然坚持继续起诉,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
接着,就是庭审程序。首先,会有审理前的准备程序,包括:
1、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被答辩期为15日;
2、合议庭成员确定后3日内会通知当事人;
3、开庭3日前会通知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及地址,公告开庭事项。
然后是开庭审理程序。内容大致有这些:
1。查明确认当事人身份、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最终的审理结果,将会有3种:
1、裁定驳回起诉或者终结诉讼;
2、判决,包括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
3、调解,也包括当庭调解和另定日期。
大致的流程就是这样,诉讼会因具体案情有所变化。
人格混同法律后果?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具有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但实际上,未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不能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
这是因为法人制度中的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以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宗旨,都是为了将利益和风险公平的分配与公司的出资人和公司的债权人之间,实现利益平衡。
早恋的法律后果?
早恋并不触犯法律,不用考虑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如果耽误了学业你要考虑承担影响前途的后果
藐视法律的后果?
在中国没有藐视法庭/法律这个罪名。但在英国这些英美法系则有藐视法庭罪。这个就比较接近你的提问
在中国藐视法律无罪。藐视法律而实施的行为有可能被定罪量刑
蔑视法律不犯法,法律不管人的主观思想,只管客观行为
打人,不管是谁,只要故意打了,就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受到轻伤以上,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假释的法律后果?
一、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4,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86条的有关规定,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借用资质法律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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