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谣言违反什么法律?
军事谣言违反什么法律?
军事谣言违反的是战时造谣扰乱军心最。
刑法条文第三百七十八条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战时造谣扰乱军心,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利益、参战部队的作战利益。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编造或者散布不符合事实的信息并将其扩散,蛊惑人心、动摇军心,危害作战部队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本罪是行为犯,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立案量刑标准
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现象的性质?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力部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什么是法律现象?
答:法律现象,法律名词,是直观的、感性的,又是具体的、丰富的。对法律现象的准确把握有助于揭示法的本质,对法的本质进行科学抽象又有助于说明法律现象。但是,研究法律现象与研究法的本质有着不同的领域、思路与意义。
法学研究有所深化的标志之一,就是借助现代方法论变革的成就、立足于法的意义,探索、开拓法律现象领域。
从法的意义出发.法律现象是综合的、整体的、动态的范畴,而法律的意义则是在法律与其它各类社会规范的比较之中获得的。
军事法律和民法的区别?
军事法院(MILITARY COURT)是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
根据总政治部1986年颁发的《关于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所列案件的管辖范围的通知》,军事法院直接受理下列案件:遗弃伤员案;虐待俘虏案。适用我国《刑法》中专门的军人犯罪。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民事法庭适用《民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民事案件的规定;刑事法庭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刑事案件的规定;行政法庭适用《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主要是针对的人群不一样,军法针对的是军人,民法是针对老百姓。
古希腊斯巴达的军事法律?
古希腊斯巴达军事法律:
斯巴达是奴隶制专政的国家,国家机构有国王、公民大会、长老会议和监察官组成。整个斯巴达人依靠希洛特人(奴隶)的供养,形成完全而终身脱离生产的、专门从事军事活动的特权阶级。斯巴达的兵役制度是公民兵制,兵民合一,兵即民,民亦兵,兵民不分。斯巴达人是终身的职业兵,从20岁起正式成为军人,30岁开始结婚,服役到60岁,是世界上服役期限最长的常备军。在这期间,他们绝大部分时间住在军营,实行严格得军事训练,包括体育、击剑、拳斗、操练和跑步等,并进行严格的共餐制,不得无故缺席。因此,整个斯巴达城就像一座大兵营,斯巴达人只要活着,就得受无休止的训练,过着严酷的军事生活。斯巴达军队主要是重装步兵,重装步兵的编制,开始为5个营,公元前5世纪末已有8个营。到公元4世纪,军队编制复杂化。军队的最小单位为排,由64人组成。两个排组成一个连,两个两组成一个营,四个营为一个团。作战时,单位区分作用不大,所有重兵都编入一个方正,整体作战。此外,还有轻装步兵,但起编制数量不确定。
什么是法律的现象?
首先我们要知道奥什么是法律现象? 法律现象是反映法的存在和运作的社会现象。法律现象是能够被我们直观的感受出来,是感性的;同时法律现象大量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因此法律现象又是丰富的、具体的。 法律现象是综合的、整体的、动态的法律范畴,法律现象活生生的存在于每个人的身边,瞬息万变,无时无刻都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不断地在发展运动中丰富自己,创造自己。 刚才我们已经提到了,法律现象是直观的。但是直观却并不意味着简单,最具体的往往是最复杂的。对于法律现象的研究,往往不是研究法律现象的本身,而是研究法律现象背后深刻的法的本质、法律意义。 其次,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什么是法的现象? 法是法的现象与本质的统一。法的现象是社会运动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在国家规范领域的外部特征和联系。法的现象是一个综合性、概括性的概念,包括静态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以及法律文件,也包括动态的法律调整和与法有着直接的、不可分割联系的表现形式,如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意识等等。 可以这样说,因为法的本质我们是看不到的,法的本质的呈现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而法的现象就是这个寻找到法的本质的探索过程。法的现象是法的本质的外在表现,只有通过法的现象我们才能够深刻的理解法的本质。 总结一下,法的现象所包含的范围要比法律现象要更加广阔,法的现象往往包含着法律现象。相比之下,法的现象更加的抽象,而我们研究法更多的是从法律现象出发研究。
政治法律军事的影响是什么?
政治,经济,军事力量都是国家力量的体现,只有国家力量强大,才能保护国家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
假如我国卷入战争,政治上:国家对内安抚民心,调兵遣将,对外利用外交寻求国际帮助;经济:后勤供给,包括粮食、军费、衣物、武器等;军事上:军队,武器等。所以,三者很重要,都要发展
军事人事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什么原则?
保障军人权益原则,是指军事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保障军人权益为基本原则,协调好军人权益与军事秩序的关系。
我国各类军事法律法规有多少?
我国军事法律法规有五类,分别是:
国防法 兵役法 军事刑法 国防教育法 国防动员法
军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用以调整军事社会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军事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极其授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并颁布,由军事司法机关和军事行政执法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各种违反军事法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
第一部军事法律是什么?
2017年1月1日,伴随着新年的钟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军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正式施行。
这部军事法律的出台,对推进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提高战略投送能力和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以及实现我国综合交通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强军事业,建设强大人民军队,没有法治引领和保障不行。
“要用强军目标审视和引领军事立法,提高军事法规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要通过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为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要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权限,加强立法顶层设计,把立法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要着眼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对现有法规制度,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构建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习主席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提出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适应改革要求,瞄准备战急需,加紧编修新一代联合作战条令等制度规定,形成完善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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