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大致有以下内容:
1、《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遵循赡养烂物碰义务时,无条件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相关规定有: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蚂孝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仍然有赡养义务。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饥谈由,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多少条件。
二、新民法典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新民法典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祥闭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晌宴咐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扩展资料: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应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宴纯上慰藉的义务;患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妥善安排住房并维修;耕种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归老人所有。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2021民法典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有如下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铅拍档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槐乱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贺瞎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民法典配偶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配偶的父母有赡养义务,配偶的父母也不可以强制要求子手正女的配偶,对其尽赡养义务。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斗毕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毕销悔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满足第一,丧偶,第二,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五、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条件要求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贺告宏中的赡养老人有什么条件 一、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有什么条件 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是指需要赡养的老人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 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 独生子女 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有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友雀知,如果赡养老的话,每个月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金额,但是要满足条件。希望小编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禅册 。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