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与仲裁的一审终裁不是矛盾了吗?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与仲裁的一审终裁不是矛盾了吗?
劳动仲裁与一般的仲裁虽然都是仲裁但还是存在很多区别的。
劳动仲裁发生在劳动用工领域,而劳动者相对于用工单位是弱势群体,所以劳动仲裁在规则设计上偏向于劳动者一方,且更注重公平与正义的价值。为了尽可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突破了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劳动仲裁前置,其实是为劳动者多提供了一种救济手段,因为,只有劳动者不服仲裁结果才能提起诉讼,而用工单位则没有起诉的权利。;而一般的仲裁发生在商事领域,争议双方是平等的商事主体,势均力敌,所以一般仲裁更注重于效率和诚实信用。既然双方合议选择了仲裁那么为了尽可能快点解决纠纷,一裁终局就是应有之意了。工伤赔偿仲裁前置程序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前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仲裁前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包括以下程序:申请—受理—被申请人答辩—开庭—质证、辩论—调解—作出裁决
区级劳动仲裁和市级劳动仲裁区别?
区级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
集体劳动仲裁和个人劳动仲裁差别?
集体仲裁和个人仲裁的区别是仲裁主体的不同。
集体仲裁有全体参与仲裁或代表参与仲裁,而个人仲裁只一个人参与。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本身的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分两种,部分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其他裁决待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网上劳动仲裁和现场劳动仲裁区别?
网上劳动仲裁力度肯定没有现场来的大,网上也可能只是书面形式告知一下,起不到本质作用,现场的话简单明了,自己有什么诉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递交上去,相关执法部门也会现场给你解决问题的答复!有什么需要向你了解的,也能第一时间详细的告知!
劳动仲裁利与弊?
一、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的权利,原则上没有什么不良影响;
二、现实中,也别忽略了,申请仲裁是最后的解决办法。
其前提,必然是在调解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每次仲裁都赢了,那问题不大。如果多次仲裁输多赢少的,那该员工容易给人一种蛮不讲理的印象
劳动仲裁条例?
劳动仲裁的规定:
一、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二、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三、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全名?
劳动仲裁的全名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劳动者维权的意识越来越高,劳动仲裁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为了应对这一形势,许多地区人社部门都成立了事业单位性质的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专门从事劳动仲裁工作。
劳动仲裁找谁?
申请劳动仲裁只要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单位就行。
要先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也相对简单;如果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正式立案开庭处理;对于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跳过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涉及到的是社保问题,这个只能是向检查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仲裁和法院是不处理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案由?
劳动争议仲案件案由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终止、是否有效等进行确认。
2、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二倍工资争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或违约金等发生的争议。
3、社会保险争议。是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和劳动者在发生劳动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
4、劳动报酬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因劳动报酬被克扣或拖欠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标准发生的争议、因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报酬争议。
5、福利待遇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而发生的争议。包含劳动者、用人单位因是否安排休息休假、补假,如公休日、探亲假等引发的争议。
6、劳动保护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在是否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国家、地方规定的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时、休假保护等方面在公法上的基准要求侵害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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