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否有法律效益?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否有法律效益?
首先,劳动仲裁书是有法律效益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注意: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庭吗?
劳动争议仲裁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非必须出庭。如果公司作为申请人,而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出庭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委托本公司其他人员出庭,但需要向仲裁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果没有人代表公司出庭的话,会被视为放弃仲裁请求。如果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没有人代表公司出庭的话,仲裁委会按缺席审理。
不服劳动仲裁,一审判决后,原先的仲裁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如法院维持原来的仲裁那仲裁就有效,判决改变了仲裁结果则以判决为准。
二,你提起上诉只能针对你认为判错的地方,比如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
三,当时你主张权力未提出反诉那你只能把其作为另外一个案子向法法院起诉,从而达到主张自已合法权力的目的。
四,据你所述,当时法官不准你反诉明显违反了法律程序,现最好就另行起诉了。祝你好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七条中被驳回起诉时劳动仲裁的裁决是否有效?
因当事人一方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依据最高院的解释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该仲裁裁决有否有效,要分情况说明: 一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裁决不生效; 二是,人民法院的经审理后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裁定经送达后,当事人可以在十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决书生效。
三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仲裁裁决不生效,但如第二审人民法院仍裁定驳回,该裁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仲裁裁决生效。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