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餐饮企业不给发票的司法解释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餐饮企业不给发票的司法解释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据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承担基本义务的具体规定。发票既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购成买卖合同的基本证据,也是售后服务的基本凭据。经营者不出据发票涉嫌逃避税收和转嫁责任风险。
二、在一家餐饮消费向店索取发票他没有是否违法
这样要看是什么发票了 商店买的发票 还是 税务局的
如果你要索取他税务局的,一般有也不给你,因为要纳税
其实他们是有这个发票的 只是不给你 想少点纳
你是用来报销还是干嘛的 混口饭吃也不容易 如果你不用报销 那就别要了吧
三、哪条法律规定商品出售后必须提供商品发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
四、消费者在哪些方面的消费需索要发票?
无论买什么都应该向经营者索要发票:
1.如果消费者所购买的物品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或者需要更换产品,发票是消费者所持有的依据,如果有时候他们还可能因为你没有发票而逃避责任,那样就麻烦了。(这关系到我们消费者利益,我觉得还是挺重要的。)
2.我们不能让那些经营者逃税不是,有损国家财产流失而富裕经营者,国家富裕我们才能富裕嘛。
作为一般消费者来说我觉得上面两点是非常重要的。要是更重要一点的话,如果你买了一个花费较高的产品,以后万一打个官司什么的,没有发票我们不是亏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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