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吸毒的危害? 形容吸毒的成语?

2023-12-17 20:05:58法律知识1

吸毒的危害?

何谓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据《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现有吸毒人员214.8万名,占全国人口总数的0.16%,其中,35岁以上109.5万名,占51%;18岁到35岁104.5万7%;18岁以下7151名,占0.3%。全年共查获吸毒人员61.7万人次,同比下降13.9%;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22.3万名,较上年减少3万名。

目前,我国已列管431种毒品和整类芬太尼类物质,但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如含LSD成分的“邮票”、向学生兜售的“聪明药”以及逐渐蔓延的“0号胶囊”“G点液”“犀牛液”等色胺类物质,品种五花八门。

相较于海洛因、冰毒、鸦片、杜冷丁等传统毒品,新型毒品更加隐蔽,更加不易识别, 有的变换包装,伪装成食品、香烟等,如“奶茶”、巧克力形态的毒品;有的是未列管的毒品替代品,如号称“改良K粉”的氟胺酮;还有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第三代毒品,如合成大麻素“娜塔莎”等等,在国内迅速扩张。

据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全年检测出新精神活性物质41种,其中新发现5种。

合成毒品对人体主要有兴奋、抑制或致幻的作用,通过口服或者鼻吸对人体产生作用;而鸦片、海洛因等传统的麻醉药品对人体则主要以“镇痛”、“镇静”为主,瘾君子多采用注射或者吸烟式。

合成毒品一股在服用后出现幻觉、亢奋、抑郁等精神病症状,从而导致行为失控造成暴力犯罪等;传统毒品一般是在吸食前犯罪,因为对毒品的强烈渴求,为获取毒资或毒品而去杀人、抢劫、盗窃。

那么新型毒品是如何让人们上瘾,从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呢?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点生物小知识,我们的大脑是如何根据所见所闻所感对外界的刺激产生反应的呢?那就是靠神经元之间的神经递质进行传导。我们常说的多巴胺,就是神经递质的一种,而冰毒、摇头丸、可卡因等就属于多巴胺类似物,吸食这类药物容易产生愉悦感,不吸食会导致强烈的痛苦和空虚感。

正常情况下,神经细胞中神经递质的释放可以得到有序的控制。但是苯丙胺类等新型毒品的摄取能促使神经递质耗竭性的过量释放,由此产生持续的、高度的、病理性的兴奋状态,可导致神经细胞大量被破坏,引起神经功能系统的紊乱;长时间高度的兴奋可以出现大量出汗、虚脱、肌肉震顿、急剧高温、肌肉溶解、急性精神障碍、幻觉、幻想以及急死,同时也遗留产生慢性精神疾病的病理基础。

而青少年对新型毒品的辨识能力不强,易受蛊惑,攀比心强,经常在不知不觉中就陷入了毒瘾的漩涡,无法自拔。

在这里提醒各位青少年,在聚会,外出游玩时,一定要多加小心,来源不明的饮料食物坚决不吃,更不要听朋友所谓的“劝解”去享受这一时的快乐,更不要听朋友的怂恿说什么“不上瘾,特别爽”,没有一个人能在毒瘾的控制下独善其身。

那些劝你尝试毒品的“朋友”,不是想害你,就是想坑你钱,根本就不是为了你好。不要让自己一时的糊涂,让亲者痛仇者快。

今天是世界禁毒日,希望世界从此之后,再无毒品。

内容来源:中国禁毒网,人民公安报《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形容吸毒的成语?

形容吸毒的人的成语:

萎靡不振:形容精神不振,意志消沉。

瘦骨嶙峋:形容人或动物消瘦露骨。

面黄肌瘦:脸色发黄,身体瘦削。 形容人营养不良或有病的样子。

精神恍惚:糊里糊涂的样子。形容神思不定或神志不清。

骨瘦如柴:形容消瘦到极点。

行尸走肉:是指走动的尸体,活动的肉体,犹如活死人。比喻只有人的形体,不具备人最基本的感觉。也指没有生活理想,糊里糊涂过日子的人。

注射吸毒,是为了省钱么?认识个女的,吸毒不?

注射的还是du品,从开始的烫吸发展到注射,一方面是为了加大刺激,直接进入血管速度更快了,另外就是经济方面的原因,烫吸需要的量更大些。只是一旦注射,就非常严重了,离非死即囚,家破人亡也就不远了。

2017我国颁布了哪些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

2017年国务院颁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第三条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实施,合理配置资源,保障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残疾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残疾人教育事业;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当积极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残疾人教育,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

第八条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使残疾儿童、少年及时接受康复训练和教育,并协助、参与有关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支持。

第九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残疾人所在社区、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融入社会。

第十条国家对为残疾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应当将残疾人教育实施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并可以就执行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情况、残疾人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实施专项督导。

第二章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应当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十三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残疾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四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其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残疾人统计等信息,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

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类别和分布情况,统筹规划,优先在部分普通学校中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及专业人员,指定其招收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支持其他普通学校根据需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或者安排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学校为招收残疾学生的其他普通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实施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残疾人教育教学、康复评估和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并加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第十七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经教育、康复训练,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学校可以建议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其转入或者升入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难以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学校可以建议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其转入指定的普通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应当根据其残疾类别、残疾程度、补偿程度以及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判断。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可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义务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

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评估结果属于残疾儿童、少年的隐私,仅可被用于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教育、康复。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了解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结果及其他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一条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学校就入学、转学安排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接到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并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入学、转学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安排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应当将残疾学生合理编入班级;残疾学生较多的,可以设置专门的特殊教育班级。

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应当安排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或者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随班就读或者特殊教育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并适当缩减班级学生数额,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保障残疾学生平等参与教育教学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三条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可以适用普通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但是对其学习要求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四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坚持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与身心补偿相结合,并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实施分类教学;必要时,应当听取残疾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制定符合残疾学生身心特性和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个别教学。

第二十五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应当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特性和需要。

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教材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定。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

韩国艺人有吸毒的吗?

有。

朱智勋曾被曝出吸毒且证实,那一段时间他都蛮艰难的,现在境况稍微好一些了。

权志龙曾因吸毒被传唤,但貌似是吸了陌生人的烟,有被陷害的嫌疑,且因检测量少,不予追究。

GD粉求别拍,我实话实说。

吸毒有害的宣传标语?

禁止吸毒的标语

1、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2、莫沾毒品,莫交毒友。

3、防毒反毒,人人有责。

4、扫除毒害,利国利民。

5、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

6、吸毒是犯罪的祸根。

7、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8、大力消除毒品危害 保护人民身心健康。

9、深入创建无毒社区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0、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深化禁毒斗争!

11、远离毒品 亲近美好人生

12、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活动 确保一方净土

13、全民动员 禁毒防毒 创一流文明城市

14、禁绝毒品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15、加大禁毒力度,根除毒品危害!

16、动员起来,你看禁毒手抄报的内容。除毒务尽!

17、开展综合治理,其实禁毒。增强全民禁毒意识。警句。

18、除毒务早,害人害己。

19、吸毒不仅是吸掉你的家产,而且是吸掉你的家庭,甚至生命。

20、远离毒品,关爱未来。

21、一次吸毒,终生戒毒。

22、烟枪一支,未闻炮声震天,打得妻离子散;锡纸一张,不见火光冲天,烧得家徒四壁。

23、全党动手,全民动员,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斗争。

24、坚决查禁毒品,维护社会治安。

25、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26、禁毒利国、利民、利己。

27、吸食毒品,害人害己。

28、坚决彻底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29、开展禁毒宣传,增强全民禁毒意识。

30、除毒务早,除毒务尽!

31、开展综合治理,根除毒品危害!

32、动员起来,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

33、加大禁毒力度,深化禁毒斗争!

34、禁绝毒品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35、深入创建无毒社区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36、大力消除毒品危害 保护人民身心健康。

37、认识毒品危害 提高抵御能力

38、增强拒毒防毒意识 积极投身禁毒工作。

39、大力推行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禁毒斗争。

吸毒的男人有感情吗?

有时候毒瘾发作的时候吸毒者会失去理智,做出伤害亲人、爱人的事,比如说发作的时候向家人要钱而家人不给,那是完全有可能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但也不能说吸毒的人就没有感情亲情。

吸毒被捕的明星有哪些?

吸毒被捕的明星不完全统计如下:柯震东、满文军、张元、井冈山、张默、李代沫、高虎、王学兵、尹相杰、宁财神等。

1.柯震东

2014年8月14日,北京警方在东城区将房祖名、柯震东等涉毒人员查获,在房祖名住所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房祖名、柯震东对吸食大麻供认不讳。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柯震东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

2.满文军

2009年5月 18日晚,歌手满文军和妻子因涉嫌聚众吸毒被警方带走。那天是满文军妻子生日,十几个人的聚会变成了摇头丸的party。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现场查获。

3.张元

2008年1月,曾执导过电影《看上去很美》的导演张元因在家中吸食冰毒被北京警方抓走; 同时被抓的还有雕塑家米丘。

4.井冈山

2003年10月13日,歌手景岗山在首都机场身上搜出摇头丸被警方带走。

5.张默

2012年1月30日,顺义警方系接到群众举报,张默涉嫌吸食毒品被警方依法传唤。北京时间2月1日凌晨,张国立通过某网站发出声明向媒体致歉,并恳求媒体能够宽容对待张默,体谅一个父亲的心情,给年轻人一个改过的机会。

6.李代沫

2014年3月19日,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被移送至常营看守所。在2014年4月9日上午,网上曝光了一张李代沫看守所照,照片中的李代沫面无表情,沧桑感十足。

认定吸毒成瘾的理由和依据?

公安机关对于吸毒成瘾的认定,主要看三个方面,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就可以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 经血液、尿液、唾液、毛发等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 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的行为;

(三) 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

通俗易懂的来说,只要是有吸毒史的,再次吸毒被抓都会认定为吸毒成瘾。所以第二次吸毒被抓不仅要接受行政处罚还要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戒毒以吸毒成瘾人员为主要工作对象,通过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为目的的一种强制性教育和社会工作干预措施。

吸毒者对待家人的态度?

如果在怀孕期间不吸毒是可以的,如果吸毒会造成胎儿先天畸形。吸毒者在戒毒成功之前是不可以生育下一代的。这不仅对吸毒者是一个负担,对他们的孩子也不负责任,他们的生活都不能保障,更何况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出生就要受着无尽的痛苦,何必呢?戒毒吧,这是唯一的出路,也是最好一条路!我真心的祝福你所说的吸毒者戒毒成功,如果成功,我想他这辈子就没有能难得到他的事情了,对她的意志也是一种磨练!这样他就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健康的宝宝,也可以安度晚年了!我帮你找找家庭戒毒的方法,你看看,希望你用得上!家庭戒毒的护理人员可以是患者的家人或亲友。治疗前,护理人员应对患者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帮助患者坚定戒毒的决心,使患者明白要想一点都不痛苦绝对轻松地戒除毒瘾是不现实的。另外,护理人员对戒毒者应采取关心、鼓励和支持的态度,而不是鄙视和裁断的态度。戒毒治疗期间,除做好看护和料理工作外,若能及时给患者提供热水袋、热水澡或按摩等理疗服务,会更有助于患者恢复。吸毒者是社会中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具有双重性质的身份。要正确的对待吸毒者,即不要把吸毒者看作是犯罪分子,不要歧视他们,又要区别于一般的病人,要严格管理,依法科学戒毒 。

1、在脱瘾期严禁吸毒或使用与毒品有关的代用品。

2、脱瘾期禁食豆制品、生、冷、酸、辣和补品(三七、人参等)不饮茶、咖啡、不用冷水,不受凉,少吃多餐,服用易消化食品。

3、脱瘾期禁止病人出户外,禁止病人与外界联系。

4、管理好病人不得自伤自残等。 戒毒方法简介:  现代医学认为,吸毒成瘾的形成与生物、心理以及社会等诸方面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戒毒治疗也就不同于一般疾病的治疗。现在全球公认的戒毒治疗方案,并非仅仅着眼于身体症状一个方面,而是从吸毒成瘾的机制出发 ,给予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全面考虑,这种现代戒毒模式包括了脱毒、康复、后续照管等三个阶段,它摒弃了过去那种只顾早期脱毒、不顾后期康复的简单戒毒模式。这三个阶段的主要内容是: 脱毒阶段: 这是戒毒的开始,主要采用冻火鸡法、梯度戒毒法、替代递减脱毒疗法、中医学戒毒疗法等药物治疗方法使吸毒成瘾者顺利渡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帮助解决身体上的戒断症状,使吸毒者能够脱离毒品而没有生理上的痛苦。这阶段通常需要1-3周或更长时间。此阶段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随后应转入后两个阶段。若只进行单纯的脱毒治疗,则疗效不佳,其近期的复吸率可高达90%以上。 康复阶段: 脱毒完毕决非是戒毒治疗的终结,在常规的脱毒治疗中,由于药物的作用只是消除了生理戒断症状,而戒毒者的心理、神经功能、身体状况还未恢复,行为还未得到矫正,这些都是导致复吸的因素,因此需要有一个过程来处理脱毒后的稽延性戒断症状、心理和行为问题,这个过程就是康复阶段。该阶段主要是采用心理疏导、正面教育、社会帮助、体育锻炼、改善营养等措施以解或消除稽延性症状和心瘾,矫正个体的不良心理、行为态度,完成心理上的康复,使戒毒者能够重返社会,成为社会所能接纳的人,成为亲社会的人。该阶段通常需要6-12个月或更长的时间。 所谓冻火鸡法,又称冷火鸡法、干戒法、自然戒断法、硬脱,就是硬性停掉毒品,让戒断症状自然发展、自然消退,仅给予一些对症处理和身体、心理支持治疗。因戒断症状出现时,吸毒者畏寒颤抖、汗毛竖起、浑身起鸡皮疙瘩,状如火鸡皮,故该戒断法有冻火鸡之称。脱毒之所以能够采取冻火鸡法,是因为吸毒成瘾者戒断症状的高峰出现并且持续时间一般是在36-72小时,因此戒毒者只要熬过3天后,症状便会开始好转并减轻,7-10天后绝大部分戒断症状都能消退缓解,实施冻火鸡法的道理就在于此。冻火鸡法是一种原始的脱毒方法,应用由来已久。至今东南亚诸国的强制戒毒系统中,仍普遍推行该法。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宗教团体对吸毒者进行戒毒,主要就是采用冻火鸡法,途中辅以祈祷、心理暗示、身体支持等。实践结果表明,该方法对于吸毒时间不长、吸毒量不大、毒瘾不重、有坚强毅力的戒毒者来讲是可以应用的,但对那些毒瘾深重、年老体弱、有严重并发症以及严重多药滥用的吸毒者来讲,该法并不适用,他们可能难以熬过戒断反应期,并且会不堪承受犯瘾的折磨而发生自残、自伤行为,有时甚至还会危及到生命安全。因此实施冻火鸡法要谨慎对待。梯度戒毒法:即在脱毒治疗的前两三天用阿片受体激动剂,如美沙酮;再两三天部分激动剂,如丁丙诺非;接着一周用非阿片类药物,如可乐宁、洛非西丁以及其他各种对症药物过渡;然后再用阿片受体拮抗剂,如纳屈酮预防复吸。这样整个脱毒治疗过程从激动剂、部分激动剂,经非阿片类药物到拮抗剂,使所有药物对阿片受体的新和力呈梯度递减,并且将防止复吸的治疗也与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据文献介绍,这种方法在临床实践中取得了满意的疗效。目前国内有不少戒毒机构已采用了这种方案。 替代递减脱毒疗法:简称递减疗法或替代脱毒疗法,是目前国内外毒品成瘾脱毒治疗中最常用的和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各国官方推荐使用的方法。根据现代医学研究的结果知道,海洛因等阿片类毒品成瘾者之所以出现戒断症状(亦即犯瘾),是因为吸毒时毒品(体外阿片样物质)与体内阿片受体结合并反馈性地抑制了体内阿片肽(体 内阿片样物质)的释放,当毒品中断时,这种体外阿片样物质不存在了,而体内的一时又供应不上,因此神经传递出现障碍,内环境平衡受到破坏,从而导致一系列症状的出现,这就是戒断症状。如果此时用一些成瘾性低,又有阿片样作用的物质来替代过渡,待其自身的阿片样物质(阿片肽)释放正常了,再逐渐停掉它,那么这样既可以避免戒断症状的出现,又可以达到脱毒的目的,这就是递减疗法的原理。递减疗法一般分为原成瘾毒品剂量递减和替代药物剂量递减两种。前者就是阿片递减法,在我国使用历史最长,现国内已较少使用。目前国内外主要还是采用替代药物剂量递减法来脱毒,此法适用于各种程度的毒品成瘾者。  替代药物选用的原则是:  1.药理作用与原成瘾毒品相近;  2.成瘾性相对较低;  3.替代药物的作用时间较长。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83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