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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认证如何申请? 药品gmp条例?

2023-12-16 18:53:18法律法规1

药品GMP认证如何申请?

要通过GMP认证首先要申报如下: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申报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2、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药品GMP认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3、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外其它药品GMP认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4、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并附相关材料。  (二)受理:  申请材料经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充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检查: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转入技术审查,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安排现场检查。技术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企业。企业应在2个月内报送,逾期未报的中止认证工作。  (四)审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批,符合认证标准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公告有异议的,组织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要求的,且无法通过限期改正达到标准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可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的,向被检查企业发整改通知书,整改的时期为6个月。企业在期限内改正完毕,提交改正报告,符合要求的派检查组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经再次现场检查,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仍不符合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  药品生产企业被吊销、缴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被撤消、注销生产范围的,其相应的《药品GMP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三、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及数量:  (一)《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  (二)并附以下相关材料(1份)  1、《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证书期满重新认证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  3、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4、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 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5、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范围剂型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等有关文件材料的复印件;常年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  6、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以及企业周围环境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7、生产车间概况(包括所在建筑物每层用途和车间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等情况。其中对β-内酰胺类、避孕药、激素类、抗肿瘤类、放射性药品等的生产区域、空气净化系统及设备情况进行重点描述),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  8、认证剂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9、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  10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11、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2、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文件;  13、药品委托检验协议及中药前处理提取委托加工批件的复印件;  14、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申请药品GMP认证,除报送以上资料外,还须报送认证范围涉及品种的批生产记录复印件;  申请企业应当对其申报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9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5个工作日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形式审查为5个工作日,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分别为20个工作日、审批发证为40个工作日,国家局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共计9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5个工作日。  同时在药检局网站上下一套GMP检查细则进行自检,检查官员也是按照检查细则逐条检查的。

药品gmp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GMP认证检查员考试有资格限制,一般为药监局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药检所人员,需经药监部门培训后考试合格,取得GMP认证检查员资格。质量检查员的聘任考核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聘任及考评暂行规定》。

1、药品GMP认证检查员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推荐表》。

2、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认定。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资格认定合格的人员,颁发《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证》,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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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GMP检查工作开展:

1、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一般由三名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组成,局认证中 心从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库中随机选派药品GMP认证检查员,但经回避被检查企 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GMP认证检查员。

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库中随机选派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GMP认证检查员,但经回避被检查企业所在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的药品GMP认证检查员。

3、如需选派外省、 自治区、直辖市药品GMP认证检查员时,应报局认证中心统一选派。省、自治区、直辖 市或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药品监督管理人员作为观察员,参与本行政区域

内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检查。

参考资料:国食药监安[2011]366号 ——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聘任及考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条

gmp认证的有?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不是针对任何药品的认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有哪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 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企业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进口药品GMP认证和国际药品贸易中药品GMP互认工作。

GMP认证的过程?

1、依法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凭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厂房设施设备到位,检验设施设备仪器就位,人员配备齐备,企业已完成GMP自检及培训

3、向省级药监部门提交药品GMP认证(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省级药监部门初审,然后报国家局审核,国家药品评审中心安排现场认证检查,审批)

4、省级药监部门资料审核后转省药品评审中心安排检查员现场认证检查,检查员安排遵循所在地回避原则

5、现场认证检查后,意见返回省级药监部门审批(中间可能涉及资料完善和整改)

6、认证审批通过挂网公示,公示期满发给GMP证书;审批不通过,发给GMP审批意见书

法定时限120工作日

药品gmp证书含金量?

含金量高。

说简单一点欧盟GMP认证是通往欧洲市场的大门,如果没有它,我们就无法在欧盟进行任何的销售。

匈牙利国家药品审批监管机构向我们的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正式颁发了欧盟的GMP证书,这意味着我们生产的疫苗符合欧盟标准,并允许应急使用。

这也是中国历史上首个在欧盟获批使用的GMP认证疫苗产品,使得中国疫苗迈出了崭新的步伐,最近中国疫苗成为全球公共产品,很好的走向世界,为新冠疫情的控制与预防作出巨大的贡献。

可以说到底欧盟GMP认证对于我们来说最大的含金量与意义在于使得我们国产的、更好的疫苗产品走向全世界。

gmp认证依据?

依据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mp认证要求?

gmp认证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2、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药品GMP认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3、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外其它药品GMP认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4、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并附相关材料。

(二)受理:

申请材料经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充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检查: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转入技术审查,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安排现场检查。技术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企业。企业应在2个月内报送,逾期未报的中止认证工作。

(四)审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批,符合认证标准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公告有异议的,组织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要求的,且无法通过限期改正达到标准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可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的,向被检查企业发整改通知书,整改的时期为6个月。企业在期限内改正完毕,提交改正报告,符合要求的派检查组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经再次现场检查,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仍不符合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

药品生产企业被吊销、缴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被撤消、注销生产范围的,其相应的《药品GMP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三、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及数量:

(一)《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

(二)并附以下相关材料(1份)

1、《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证书期满重新认证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

3、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4、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 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5、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范围剂型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等有关文件材料的复印件;常年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

6、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以及企业周围环境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7、生产车间概况(包括所在建筑物每层用途和车间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等情况。其中对β-内酰胺类、避孕药、激素类、抗肿瘤类、放射性药品等的生产区域、空气净化系统及设备情况进行重点描述),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

8、认证剂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9、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

10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11、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2、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文件;

13、药品委托检验协议及中药前处理提取委托加工批件的复印件;

14、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申请药品GMP认证,除报送以上资料外,还须报送认证范围涉及品种的批生产记录复印件;

申请企业应当对其申报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9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5个工作日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形式审查为5个工作日,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分别为20个工作日、审批发证为40个工作日,国家局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共计9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5个工作日。

同时在药检局网站上下一套GMP检查细则进行自检,检查官员也是按照检查细则逐条检查的。

药品GMP认证以及GSP,GAP,GCP,GLP认证都是什么意思?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与GMP的关系?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从字面上来说,只是”规范“,而不是行政”法规“和”要求“等,即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应的文件,但是会有行政机构(药监局)拿着这个文件去执行。

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一个新药在动物和人体试验之后,要上市前,其药品生产的工厂都必须经过GMP认证,得到了证书,生产出来的药品才能在市场上卖或进医院。相关于GMP认证是新药上市的若干个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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