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的一些问题!在线等!
一、有关劳动法的一些问题!在线等!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关于《劳动合同法》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你是说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写着“底薪800/900的字样,这样容易造成误解~因为劳动法规中并没有底薪的说法,只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所以建议将劳动合同中的“底薪800/900”改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实际上员工的月收入是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二个问题,加班费的问题,你是说你知道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但给了加班费公司的整个人力成本就加大了,你是想既要控制整个人力成本又要做到不违法,那我建议你:降低底薪或提成,把这部分转为加班费即可。比如按每天10小时月收入2500元计算,2小时的加班费大约为32元,22天共计加班费700元;剩余1800元作为底薪和提成~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设定。另外为避免休假日的加班,你可以设定轮班制,即上五天班休假2天。这样就完全合法了,又不会增加公司的人力成本。
祝你成功!
三、劳动法律疑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不是你所说的15个工作日.
四、有关劳动法律问题
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为标准的,试用期开始说明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试用期约定不缴纳社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当认定无效。
合同无效,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修改合同。
当然公司未必同意,他们都是居高临下,想着你不过是个打工的,狗眼看人低。
你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社保机构投诉。
甚至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投诉会管用的,劳动局平时没什么权,好不容易有人来投诉,他们会找公司的,公司怕这些人怕得要死呢。
希望你好好学习劳动法律,结合现在的社会形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劳务纠纷的一些问题
你这个情况,估计就是你公司想赖你的钱。建议你去当地的劳动局,找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把你你单位欠你工资拿回来。也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请求拿回自己的工资。至于合同你不用担心,这个是对方,也就是你公司需要举证的,也就是说,他们要拿出你的合同。即使拿不出,根据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也视作是有合同的。
至于工程质量问题罚款,这个对方不是说说就行的,而是要拿出真凭实据。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工程质量问题是公司问题,是不能转嫁到员工身上的。除非你们公司有明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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