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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条件?

2023-12-13 04:46:51法律知识1

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保密义务的特征?

律师保密义务特征

作为一项义务,律师保密义务和其他类型的保密义务有着不同。律师保密义务具有如下特征:

1、律师保密义务是一种与职务相关的义务。律师保密义务是由于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的,这种义务具有明显的职务特征。具体说,律师保密义务要求律师保守的是职务秘密,即律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对非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获悉的秘密,尽管律师作为一般公民也负有保密的义务,但由于该义务与律师职务无关,因此不属于律师保密义务的范畴。

2、律师保密义务的客体为秘密。律师保密义务的客体必须是秘密事项,此处的秘密应作广义的理解,其既包括国家秘密,也包括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秘密的具体认定,要结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只有对依法可以确认为秘密的事项,律师才负有保密的义务,对那些依法不应确定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事项,律师不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3、律师保密义务是道德义务也是职业纪律义务和法律义务

律师保守秘密的义务受多种规范的约束,其既是一种与律师职业道德有关的义务,也是一种律师执业中的纪律和法律义务。作为道德义务,律师保守秘密义务受律师执业道德规范的调整,主要要求律师从内心谴责、社会评价等角度来权衡利弊,以遵守义务。遵守道德义务主要是律师的一种自觉行为。作为纪律义务和法律义务,律师保守秘密义务受有关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的调整,此时律师保守秘密义务具有强制性,如果律师违背该义务将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惩罚。

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及个人的义务?

保密法规定:不泄露党,国家和单位的秘密。不在手机,移动存储器中存储涉密资料。不在无安全保障的场所阅办涉密文件。

不指使他人抄录,复印涉密资料。不携带涉密文件进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不与他人谈论涉密话题。不准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信工具传递涉密文件。

保密义务的免责具体含义?

反洗钱制度中“保密义务的免责”原则的具体含义是: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依据反洗钱制度中“保密义务的免责”原则,银行可简述反洗钱被监管主体的保密义务与反洗钱交易免责条款之间的关系,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违反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公民的保密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应当作出或者不应作出的一定行为的约束。

“保守国家秘密”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在我国的宪法中早有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保险合同保密义务的基础?

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通过询问、现场查勘、审核证明资料等,可以知悉大量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这些情况都可能涉及到投保人、被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愿公开的事项等,关系到投保人被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的切身利益。

因此,为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再保险分出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经营行为,促进保险业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保密法的义务主体包括?

一是进一步认清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要切实提高认识,突出要害部门、重点环节和岗位的保密管理;要完善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形成对涉密数据、文件、人员等各类载体的有效管理;要加快涉密网络建设。

三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

保密工作

1.定义:

指为达保密目的而采取一定手段和防范措施等。

大部分的保密工作都在政府重要机关中进行,各种资料,文献都有一定的保密级别。

2.保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什么保护了我们的权利又规定了我们的义务?

宪法和法律既保护了我们的权利又规定了我们的义务。

当前我国正走向法治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

(1)基本义务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

(2)基本义务具有制度保障或法律保障的性质。

(3)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的一体性。

1.宪法第52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宪法总纲规定,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1.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3.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4.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5.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 6.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保密义务的免责原则具体含义是?

反洗钱制度中“保密义务的免责”原则的具体含义是: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依据反洗钱制度中“保密义务的免责”原则,银行可简述反洗钱被监管主体的保密义务与反洗钱交易免责条款之间的关系,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违反保密义务。

义务献血的规定?

我国规定,献血的要求有:一、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健康公民可以献血。二、体重的要求,男性体重不能低于50kg,女性体重不能低于45kg。

三、献血者的血压在正常范围之内才能献血。四、乙型抗原阴性,丙肝抗体阴性,梅毒抗体阴性,艾滋病抗体阴性者才能献血。

五、自身有贫血性疾病的患者不能献血。六、女性月经期、哺乳期、孕期不能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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