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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算不算扰乱公共秩序?

2023-12-12 11:29:24法律知识1

插队算不算扰乱公共秩序?

算扰乱公共秩序。

插队损害他人利益、捣乱公共秩序,排队是最基本的社会秩序,在这个问题上和稀泥、唱反调,伤害的是这个社会的秩序,就算是扰乱公共秩序,最终会由给危害社会秩序来埋单。

怎样才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是指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稳定的行为。比如,暴力斗殴、非法拘禁、放火烧毁公共设施、非法集会、散发违禁物品、扰乱市容市貌等行为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这类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违反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应该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侮辱和扰乱公共秩序哪个严重?

侮辱判得更重些!侮辱罪(判三年以下)指公然侮辱他人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格权。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自然人。人格权包括人格尊严以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扰乱公共秩序(判五年以下)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标准?

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在会场扰乱会场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法规?

在会场扰乱会场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条例。 根据>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扰乱公共秩序罚款会有案底吗?

扰乱公共秩序受到的处罚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是不会留案底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 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二、案底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2、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可以作为工作记录予以保存。 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有哪些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1)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4)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5)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6)扰乱丈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7)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8)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的行为。 (9)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10)寻衅滋事的行为。(1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12)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13)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上述就是小编对“扰乱公共秩序罚款会有案底吗”问题进行的解答,扰乱公共秩序受到的处罚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是不会留案底的。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处罚是怎样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还有一些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的,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32条规定,不听制止非法进入军事禁区;毁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的;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等行为,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处罚。对于上述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哪些?应受到什么处罚?

如果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第304条都做出了规定。如果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话,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   (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之。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   (1)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   (4)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   (5)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   (6)扰乱丈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7)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   (8)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的行为。   (9)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   (10)寻衅滋事的行为。   (1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12)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13)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扰乱网络公共秩序什么的有没有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途径?

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

拉黑活被派出所抓了说是扰乱公共秩序怎么判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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