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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足怎么举证?

2023-12-10 05:43:15法律法规1

股东出资不足怎么举证?

举证股东出资不实的方式有:

1、可以通过调取的银行汇款记录对比章程规定的数额;

2、可以委托公司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

3、如果股东是用费货币出资的,评估价值低于章程的定额即股东出资不实。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股东劳务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不可以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形式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显然劳务不属于非货币财产,而且难以用货币估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与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不同,公司法实际是不允许公司股东用劳务出资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出资不实都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两种,两种责任一是向公司补足出资;二是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若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因该非货币资产与公司章程所作定价有显著差别,该股东就应以货币出资弥补该差额,至于该股东对该差额的产生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上述条款对承担该责任的股东作为明确的规定,即“交付该非货币出资的股东”,指的是在公司设立时以非货币财产作价认购了出资份额并应当履行该出资义务的投资者。因此,如果出现了非货币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形,即使该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转让了其股份,他的补缴差额责任也不能免除。即使该补缴差额的责任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承担,该约定也不影响公司向原股东追究责任。其他股东的连带补缴差额责任属于资本充实责任,所谓资本充实责任,是指为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设立者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的民事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在某些公司设立者违反出资义务或其他原因,致使公司资本不能按照章程缴足时,其他公司设立者承担连带的缴足义务并可以因此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扩展资料:要求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3)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4)上市公司:3000万元。根据我国2014年3月1日实施《公司法》的修改内容,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与此相对应,股东首次出资额比例也被取消。2.出资期限(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分期出资,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东出资

东方财富转出资金显示余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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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的出资范围是什么,强行退伙有什么法律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这与入伙的普通合伙人不同,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条件与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条件主要不同之处在于: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第79条)。

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对合伙事业没有实质性影响。

再者,有限合伙一般投资回报期很长,要求丧失行为能力人者退伙,就不能取得合伙的收益,因而不够公平、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为退伙事由,从其约定。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第80条)。

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转让给有限合伙以外的人,对有限合伙事务没有实质性影响。

这样处理既可减少因退伙而进行结算的麻烦,又能维护有限合伙财产的稳定。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这与普通合伙的合伙人退伙不同,普通合伙的合伙人退伙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

股东出资不实的救济方式股东出资义务是一种法定的义务,虽然股东资格与股东出资的缴纳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即:未完成出资甚至未出资的股东依然有可能取得股东资格,但是,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经营、对于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当有的股东出资不足时,公司往往采取若干种救济措施。

具体措施:

一、 减资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

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

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

二、 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

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

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的股东即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律师建议:以上做法均是在公司出现问题,公司欲吸收新股东,但受制于出资不足股东无法出局的情况下而采取的被动做法。

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出资不足股东虽然不享有分红权但享有表决权。

而且,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增资、减资属特别决议,须经有表决权股东的三分之二通过。

如果出资不足股东控股,公司将无法做出股东会决议,导致减资无法进行。

因此,律师建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不足股东的表决权等问题,出现问题可以依据章程的规定来处理。

如果该股东逾期不履行出资责任,则其就未出资部分将丧失股东资格。延伸阅读: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什么条件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当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如何处理

出借银行卡不足20万的法律责任?

一、出借人与借用人直接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二、出借人仅对本金承担责任。

三、出借人根据其过错对本金(或者包括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出租银行卡以达到为他人逃避债务、套取现金等目的,从而扰乱金融秩序的;出借的银行卡用于赌球、洗钱、非法集资或经济诈骗的,出借人构成共同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或处罚有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1)有限责任公司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分期出资,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

(3)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个人出资和公司出资的区别?

公司投资和法人个人投的区别:

一、投资主体不同。公司投资的结果是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是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成为股东。

二、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公司投资以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由公司财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投资限制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作为投资人投资多家一人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只能投资一家一人有限公司。

四、收益主体不同。公司投资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法定代表人投资产生的收益归法定代表人所有。

五、管理主体不同。公司投资的公司,管理人员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投资的公司,由其任命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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