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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律法规? 店铺广告法律法规?

2023-12-09 23:56:39法律法规1

广告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广告管理条例

3.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新修订的《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调整有关广告监管规章相应条款的决定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通知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审查机关和有关广告活动当事人责任问题的答复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答复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专利广告出证管理的通知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答复

店铺广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户外广告法律法规?

  《户外广告法》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政府性文件。   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条 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认为有必要直接登记管理的,可以直接登记管理。   第五条 发布下列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三)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广告墙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二)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三)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四)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五)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六)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户外广告登记事项包括:   (一)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名称;   (二) 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   (三) 户外广告发布期限;   (四) 户外广告形式、数量及规格;   (五) 户外广告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发布期限,不得超过申请人合法使用户外广告媒介的时间。   第八条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由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依法查验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确认符合第六条规定的申请登记条件后,向户外广告发布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   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动载体发布户外广告的登记申请,由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履行前款规定的审查义务后,向交通工具等运动物体使用单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   第九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申请户外广告发布登记,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二)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三)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四)户外广告样件。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户外广告发布,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条 需要改变户外广告发布期限、形式、数量、规格或者内容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一)《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原《户外广告登记证》;   (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文件。   第十一条 需要改变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缴回《户外广告登记证》,并按照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重新申请户外广告登记。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准登记,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发布户外广告,未经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情 户外广告   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户外广告发布,《户外广告登记证》由登记机关撤回。   第十五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应当在右下角清晰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但对不适宜标注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不作标注。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八条 违反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第十九条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证。   第二十条 违反第十条规定,擅自改变规格发布户外广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或者内容发布户外广告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已经登记的户外广告,未按第十五条规定在右下角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第十六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缴销《户外广告登记证》,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户外广告登记证》式样、户外广告登记文书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有关户外广告登记的实施程序,除适用本规定的具体规定外,还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一般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发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失效。

乱贴小广告的法律法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第六款规定: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处百元上五百元下罚款;逾期清除代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人承担

整治广告乱贴法律法规依据?

乱贴小广告,当然是违法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由环境和市容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关于车体广告的法律法规?

发布机动车车体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未经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发布车体广告;《户外广告登记证》证号、广告发布单位名称和广告登记有效期必须在广告中显著位置标注;

2、按登记的数量、形式、规格、时间、画面和文字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出租轿车只准许在后车窗玻璃底部以上但高度不超过15厘米的范围内粘贴单向透视材料制作的广告,公交车辆只准许在车身两侧和车尾部位(含后窗玻璃)设置广告,其它车辆只准许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设置广告,但两侧车身面积(不含玻璃)的五分之三以上必须保留车身原颜色;

3、广告的设置和发布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广告使用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书写规范、准确;

4、车辆广告经营单仕发布的机动车车体公益广告的数量比例应不少于百分之十,未达到公益广告宣传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其下一年度车辆经营性广告登记,并责令其补足差额;

5、机动车车体广告应做到整洁、安全、美观。广告到期(指广告登记有效期满并附加10天合理的整复过渡期)未及时更换或覆盖的,视作未经登记发布广告;画面严重污损、脱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有关广告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暂停该广告经营单位的机动车车体广告登记。

1982颁布了什么广告法律法规?

我国广告法规起步较晚,广告法规的建立健全则是近十几年的事情。1982年6月,国务院颁布《广告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广告管理条例》,于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广告管理条例》,1988年1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并于1995年2月1日起施行。从而使我国的广告业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广告牌安装要求法律法规?

广告牌的安装要求会因地区、国家或地方法规而异,一般来说需要遵守以下一些法律法规:

1. 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城市规划必须考虑到城市本身及其周围的环境。在安装广告牌之前,需要向相关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该区域的规划标准。

2. 建筑法律法规:广告牌的安装还需要遵守建筑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例如地基要求、支撑架要求、设计要求以及安全标准等等。

3. 环保法律法规:广告牌的制作材料、塑料袋包装和废弃物处理都需要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安全法律法规:广告牌的安装必须符合当地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行人和道路交通的安全。

此外,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可能会对广告牌的大小、高度、材质、亮度等方面有所规定。在安装广告牌之前,请务必了解当地政策和法规,并确保所安装的广告牌符合这些规定。

公益广告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公益广告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苏州市花?

肯定且必须是桂花。另外市树是香樟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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