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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因管理的一项是:

2023-12-09 19:55:51法律知识1

一、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因管理的一项是:

【答案】槐改:B

解析:无铅铅判因管理的定义要点为:没有法律规激基定或者约定的义务。B项财产代管人不符合要点。故答案选B。

二、无因管理是否是法律上的义务?

无因管理通俗例子有:

比如你在公园里散步,看到一只小猫咪走失了,你看猫咪可怜,就带回家照顾了几天,你的这个行为就是无因管理。

比逗族孙如我看见邻居家里种的水果熟了,没人收,帮助他收好。

比如看见邻居东西掉了,帮助保管。

比如有的见义勇为行为等等。

关于无因管理:

通俗理解就是没有管理义务而帮助人家管理的行为,民间俗称做好人好事。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穗明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

举例:如甲家的墙是危墙,邻居乙出于好心将其加固。则乙的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特征为: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必须要有为维护山链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律的义务,即既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没有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请解释两个法律名词:(1)无因管理;(2)不当得利。谢谢

(1)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孙春肢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2)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森御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则世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肆隐和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裂盯服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携羡而获得的利益。

无因管辩手理是指没有法定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凯迅务的行为。它是一种事实行为,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通过造成他人损失所取得携孙嫌的不当利益。

四、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有:

1、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无需表示,无因管理即可成立;

3、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御亩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受益人。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这就是无因管理之债。其主要内容是,管理人享有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受益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能引起债的发生,因此是一种法律事实。该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故无因管理非民事法律行为。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扒拆搜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这里所说的“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它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有关非财产的事项,可以是继续性的事项,也可以是一时性的事项,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春历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简称为管理意思,是构成无衫薯棚因管理的主观要件。由于管理手好意思是管理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所以对它的判明需借助于一定的判断标准。王利明教授认为,管理意思的判断标准,应是本人对其事务的管理要求、事务管理的社会常识和管理人所具有的管理知识水平这三种因素或则的有机结合体。

为他人谋利益的对立形态是专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但也允许管理人在有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的同时,为自己的利益实施管理或服务行为。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无因管理行为使本人取得某种权益而直接受益,也包括本人得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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