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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规则? 市场准入条例?

2023-12-09 17:44:24法律法规1

市场准入规则?

市场准入的规则指的是我得网联盟站运营合作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先入者:我得网对各省市区级市场实行先入者优先。首家区县级联盟站优惠:管理费全免;第二家区县级联盟站优惠:版权费全免;第三家省市区级联盟站优惠:版权费50%。我得网对省、地两级的独家运营联盟站授权:允许联盟站使用此规则,对线下市场伙伴推行同样的优惠政策。

(2)绩优者:我得网联盟站在地市级区域只设一家。在省级区域为非独家运营。下级联盟站的业绩优秀者优先获得上一级区域联盟站的独家运营权。

(3)教育市场运营者:优先授权教育图书、报刊、网站及其它相关市场经营者,优先支持教育工作者,优先扶持大专以上学历的高学历市场工作者。

市场准入条例?

市场准入条件包括如下九个方面:

1、具备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应该具备供应经营的范围;

3、有效的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

4、国家或者公司要求的资质;

5、商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6、完整的质保体系,三年内无质检不合格;

7、具有合同履行与售后能力;

8、控制总量下,新准入供应商先淘汰后准入。

9、其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

市场准入标准?

1、具备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应该具备供应经营的范围;

3、有效的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

4、国家或者公司要求的资质;

5、商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6、完整的质保体系,三年内无质检不合格;

7、具有合同履行与售后能力;

8、控制总量下,新准入供应商先淘汰后准入。

9、其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

市场准入的类型?

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准许放宽的程度的承诺。 

所谓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承诺义务的计划表中确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指在国际贸易方面两国政府间为了相互开放市场而对各种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措施。

法律制度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架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规定,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隋唐法律制度?

一、隋唐的法律制度概况

《开皇律》的版布及立法上的成就

为巩固随代统治,隋文帝杨坚与开皇元年下令修订刑律,开皇三年再行修订后正式颁布实行,史称《开皇律》。其突出之处包括:

1、篇章体例定型化,《开皇律》总结以往的立法成果,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开皇律》的12篇体例标志着中国古代刑法典的篇目体例经过从简到繁、从繁到简这一发展过程的完成,并使刑律篇章体例走向定型化。

2、五刑法定化,《开皇律》删除了魏晋南北朝的残酷刑罚,把刑罚制度法定为笞、杖、徒、流、死五种。封建五刑正式形成,并一直为后世历代王朝所沿用。

3、区分公罪与私罪界限,《开皇律》对于公罪、私罪有明确的规定,用于加强封建国家统治效能,调动官念行使职权的主动性。

4、特权法进一步发展,《开皇律》进一步发展的封建特权法,除规定“八议”制度外,对于九品以上的官吏犯罪,还有上请、例减、听赎等规定,是风险特权进一步系统化,用于维护官僚贵族地主的特权地位。

5、“十恶”罪的确立,这十类罪行是谋反、 谋大逆、 谋叛、 恶逆、 不道、 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 内乱。这些罪行被封建统治者认为是最重的罪,故称十恶。

《大业律》的修订与隋炀帝对法制的破坏

隋炀帝即位后,为标榜宽刑,令牛弘等重修律令,于大业三年修成《大业律》。《大业律》与《开皇律》相比,将律文增加为18篇,删除了十恶条款,减轻了某些犯罪的处罚,但隋炀帝并不认真实行《大业律》。隋炀帝个人的肆意横行,自毁法制,激化了社会矛盾,加速了隋王朝的崩溃。

1、唐代立法的指思想

(1)“德本刑用”,即“德利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2)宽简、稳定、划一。所谓“宽”是指立法内容做到轻刑省罚,所谓“简”是指立法形式做到条文简明,同时强调保持法律稳定与划一。

(3)严格守法与执法的思想,唐代统治者,为维护封建法制的权威,严格贯彻守法与执法的原则。从而保证了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2、主要法律形式和立法

(1)唐朝法律形式为律、令、格、式、典五种,它们彼此联系,又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2)主要立法:《武德律》与《贞观律》。《武德律》。唐高祖武德年间,以《开皇律》为基础,增加53条新格,制成《武德律》;《贞观律》,唐太宗贞观年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全面修订律令,制定《贞观律》,标志着唐代基本法典定型化;《永徽律疏》在元朝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它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具社会影响的代表性法典;《开元律》:唐玄宗在开元年间下令修订《永徽律疏》,删除不合时宜的条款与称谓,成为《开元律疏》;《唐六典》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修订的系统规定唐朝官制的政书;《大中刑律统类》:唐朝宣宗大中七年,将《唐律》按性质分为121门,共1250条,称为《大中刑律统类》。

3、刑事立法

1)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1)区分公罪与私罪;(2)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3)自首原则与类推原则;(4)老幼废疾者减刑原则;(5)累犯加重原则;(6)特权原则;(7)化外人处罚原则。

2)“五刑”制度: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

3)主要罪名:“十恶”、“六赃”罪。

4)保辜制度:即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确定一定的期限,限满之日根据被害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4、刑事立法

1)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唐朝既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有统一的年龄规定,大体上与法律认定的丁年相当(成丁的年龄为21岁至59岁)。

2)所有权:唐朝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唐朝所有权还包括其他财产,对其他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法律也有详细的规定。

3)契约:(1)买卖契约;(2)借贷契约;(3)因损害赔偿所生契约。

5、婚姻、家庭与继承

1)婚姻制度:确认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婚书、聘礼为婚姻成立的要件;规定同姓不婚、非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间不婚、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监临官不得娶监临之女为妾、良贱之间不得为婚。

2)家庭制度:家长成为家庭的代表,子孙必须无条件服从;财产权也由家长统一支配和控制。

3 ) 继承制度:唐代分为宗祧继承及财产继承。

6、行政立法

1)三省六部制:(1)所谓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与尚书省;(2)尚书省为了方便执行皇帝的命令,下分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个中央行政部门。

2)御史台:御史台下设三院,分别是台院、殿院、察院。

3)官吏管理:科举制度、考课、致仕。

7、经济立法:土地与赋役立法、盐茶酒专卖制度、对外贸易制度。

8、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2)三司推事制度:唐朝在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疑难案件时,皇帝指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问,称之为“三司推事”。

9、诉讼制度

   1)告诉的限制:限制越级告诉、直诉的限制、限制卑幼子孙告尊长亲属。

   2)回避制度:唐律规定了司法官审判回避制度,即“换推制”。

   3)死刑复奏制度:唐朝规定,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三复奏程序,贞观初年,曽一度将京城死刑改为五复奏。

   4)法官责任制度:首先要求法官必须严格依据律、令、格、式正文定罪,同时还规定,对于皇帝针对一时一事所发布的敕令,如果没有经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普遍法律的“永格”者,不得引用以为“后比”。

10、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1)特点:(1)礼法合一;(2)科条简要,宽简适中;(3)用刑持平;(4)语言精炼明确,立法技术高。

2)历史地位:

(1)唐律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律的楷模,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作用。唐朝承袭秦汉的立法成果,吸取汉晋律学的成就,因此唐律具有封建法典的典型性、代表性,对宋、元、明、清法律产生了深远影响。

(2)唐律对东亚各国的影响。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响力超越国界,对亚洲,特别是对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当时的法律都直接取法唐律或参照唐律。因此,唐律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常见考题

①选择题:立法情况 、司法制度

②简(答)述题: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三、答题关键点

这部分内容比较多且杂乱。一般以考单项、多项选择题形式进行考察。

复习方式:阅读考纲+理解记忆+举例。

关于简答题需要多看书,以表格的方式,将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学习。回答问题时,重要知识点写在前面,展开说明或是解释的内容写在后面,注意逻辑关系,内容结构和完整性。

唐朝法律制度?

唐朝承用隋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法典;令是关于国家政治及社会生活各方面制度的法典;格乃经整理的皇帝的制敕,具有法规汇编性质;式是国家机关经常和广泛使用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

对律、令、格、式的关系,综上可见,令、格、式是从积极方面规定国家机关和官民人等应当遵行的制度、准则和规范,律则是从消极方面规定违反令、格、式以及其他一切犯罪的刑罚制裁。四者明确区分,协调应用,这是初唐立法技术的高度成就,也是力求审慎处理刑狱和法制划一的显著反映。

唐朝的立法活动前期以修律为主,后期主要是编敕与制颁刑律统类。先后制定了《武德律》、《贞观律》、《唐律疏议》、《大中刑律统类》、《开元律》及《开元律疏》,还有《大中刑律统类》。它们被统称为“唐律”。

《武德律》由唐初光禄大夫、侍中刘文静等在隋开皇律令的基础上进行增删,制定53条新格,并于624年颁行。共12篇,500条。

《贞观律》是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以隋朝《开皇律》为基础,对《武德律》作了较大修改,主要有: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区分两类反逆罪,缩小缘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以及类推、断罪失出入、死刑三复奏、五复奏等断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律疏》。唐高宗永徽年间由孙无忌等修。当时为了在全国统一标准,长孙无忌等奉命对《唐律疏议》的律条和律注逐条逐句进行解说,并对司法中可能发生疑难的问题,自设问答,最后完成30卷,计12篇502条,经唐高宗批准颁行。

市场准入证是什么?

所谓市场准入,一般是指货物、劳务与资本进入市场的程度的许可。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一般的理解是,市场的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和客体(产品)进入市场的程度的许可。

比如现在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获得准入证)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

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哪些?

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包括: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3、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扩展阅读

(1)准入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等所进行的条件设定。

(2)运行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据相关准则、制度和规范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注意】对于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 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也属于会计市场运行管理的范畴。 

⑶退出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吊销其执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市场准入窗口是什么?

市场准入窗口是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 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承诺 义务的计划表中确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

指在 国际贸易 方面两国政 府间为了相互开放市场而对各种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措施, 其中包括关税和 非关税壁垒 准许放宽的程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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