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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转账记录能做为法庭证据吗?

2023-12-09 08:07:34法律知识1

银行卡转账记录能做为法庭证据吗?

银行记录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办理银行业务时所形成的记录,因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能够反映所办理的银行业务的情况,根据情况可以作为书证进行使用。至于能否通过银行记录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则还需要根据该银行记录与所主张间的关联性来判断。《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银行转账备注有法律效应吗?

有证据就是有法律的转账的时候,做完备注截图转完帐以后,把你的转账金额截图然后,如果有短信最好把短信也保存截图

银行转账手机截图法律承认吗?

有法律效力。电子版的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还是建议妥善保管纸质文本,万一发生纠纷,电子版本不易举证,没有原件的效力强,最好保留一份原件。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银行转账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银行转账凭证不可以作为借条使用,如无特殊备注无法律效力。

  银行转账凭证只能证明钱款已经交付,并不能证明该笔款项用途为借款,即与借条作用不同。

  目前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有银行划款凭证但无借条,同时被告否认借款事实)的处理往往不认定划款人与收款人之间存有借贷关系,并驳回原告要求还款的诉讼请求。法院所依据的理由是,银行划款的用途是多样的,可能是基于合同义务,如支付货款或用于其他用途,又比如债务人将借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归还给了债权人,债权人收到款项后将借条销毁,此种情况也是符合常理的,从表面上看债务人手中有划款凭证,但并不能据此向收款人主张债权。

法律证据用词?

被害人陈述、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抓过材料、物证、音视频证据等。

银行的转账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可以做为证据,但如果对方提出银行转账是由于双方之间的其他民事关系,仍不能免除债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债权人凭借债务人出具的借条,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提出已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钱还给对方,并且提供了转账凭证等证据,但如果债权人又提出银行转账是因为双方其他的法律关系,比如双方之间的货款、租金等,这个时候证明责任又转移到债务人身上。

扩展资料

证据(evidence)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目前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说明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

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证人证言 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

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当事人的陈述 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视听资料 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鉴定意见 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现场笔录 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

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

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

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电子数据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

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资料等等。

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有法律效力吗?

1.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有法律效力。电子回单是银行业务的一部分,与传统的纸质回单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在与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有关的法律行为中,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相同的法律效力,表明电子回单具有法律效力。3.电子回单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全程留痕可审查,并且记录非常准确,证据性好,满足证据的可采信原则,因此电子回单在法律层面上有很强的可诉及证明性。

转账流水可做证据吗?

转账流水可作证据,转账流水是银行唯一的流水回单,这时候如果作为证据的话,是非常合适的,因为无论在转账的时候,你需要什么样的手段,但是转账的流水是最正常的依据,如果是拿现金进行转账的话,那么有可能会伪造一个收款收据,但是如果是银行流水的话,那么银行肯定不会配合你做假的。

16年的银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吗?

不知道你说的是16年还是2016年?不论是16年还是2016年,只要是真实的银行转账记录,都可能作为证据使用。

但,这要看作为什么案件的证据?如果是民事诉讼案件,2016年的转账记录,从你出借资金给对方,到你们约定的还款日对方没有如约还款起。即从约定的还款日开始起算到现在,有没有超过3年?如果超过了3年,那么就已经过了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期了,那么2016年的转账记录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了。

如果从2016年开始,你们之间一直有不间断的资金往来的话,那么2016年的转账记录到今天是可以使用的。

没有注明用途的银行转账记录可否作为证据?

答:银行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当事人存在借贷关系的,需要主张借贷关系存在的人提出证据证明。有的人在借钱的时候,可能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借贷。打印转账记录的方法:

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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