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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

2023-12-08 20:13:44法律知识1

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可以合并审理的诉主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系基于同一事实提起的诉,二是系诉讼标的同一或者同类的共同诉讼,三是系本诉和反诉。

民事案件二审听证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是庭审或法庭调查,不存在听证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实行什么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民事案件案由?

答:为了统一案由,最高法院专门下达案由规定包括合同纠纷案由,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由,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由,适用持别程序案件案由,这四大类案由包括的很全面,这也是统一政确使用法律而规定了统一案由,对审理案件有很大的帮助。

什么叫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一般指的是民间或个人之间的纠纷这个纠纷一般只涉及经济,民事方面,不涉及治安或者刑事。

比如说,小额的私人之间的借贷款项。

邻里之间的生活影响,

没有触及到他人人身安全伤害之类的暴力行为。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比较好处理,损失较小。社会影响不大。

怎样区分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质的不同:

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

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通则、婚姻法、海商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3、适用的程序法不同。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审理刑事案件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民事案件的名称?

一级案由包括: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共十大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民事案件纠错的程序?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具体诉讼费用的交纳,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诉讼标的金额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应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民事案件收案流程?

原告先把起诉材料交到立案庭,立案庭进行审查,同意立案7天内给原告下达立案受理通知书,原告来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交纳诉讼费,立案手续办完,将此案转交审判庭审理,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查明案件证据,合议庭研究,依法做出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哪些民事案件不能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但以下案件不予调解: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2. 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4.上述案件之所以不予调解,原因在于其是不存在权利义务争议的案件,不存在处分权行使的问题。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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