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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

2023-12-07 20:01:24法律法规1

我国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

宪法。 公民接受教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都无权剥夺。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我国法律对于房屋通风权和采光权的规?

通风权和采光权对相邻关系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因为通风和采光是直接涉及相邻权利人的生活质量及影响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和必要的权利。为此《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对通风权和采光权的具体规定在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 通风权容易解决,只要相邻建筑物没有堵塞相邻权利人房产的空气流通,一般不视为妨碍相邻权利。具体标准没有严格的规定。习惯的适用标准,只要能够保证两个建筑物之间有正常的消防通道,就视为符合要求。在实际应用中,只要相邻建筑物达到了采光限制的距离,一般也就达到了通风要求。

采光权则要求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不能影响相互之间的自然采光照度。因为南方和北方的温差不同,自然采光对建筑物的室温有重大影响。由于土地的紧张,现在很多开发商在利用土地的时候,往往以缩小建筑物的间距以增加建筑面积的作法获取利益,是值得相邻权利人注意的。

采光的基本要求是,两栋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要保持一定的采光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

对采光权的侵害主要是因物权的被侵害所导致权利人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的被侵害,采光侵权一般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因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因素。

在确定采光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采光时间、居室(客厅)受光面积和房屋的朝向等因素进行判断。而房产中的阳台、厨房、厕所则不应计算在采光面积内。对于东西向房屋和南北向房屋的采光赔偿数额应该有所区别,东西向的房屋获得赔偿的标准应该高于南北向房屋赔偿数额。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目前有两种计算公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第二种计算方式: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额,依据《规范》的规定,将遮挡采光的时间,以不同时间段确定一个赔偿单位,通常低于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大于高出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高于国家标准的作一次性补偿;低于国家标准的计算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是:

赔偿单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厅面积(平方米)。

法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是怎样规定的?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极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标准体系?

目前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主要由五部分构成:

(1)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这是各种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第九条、十条、二十二条);

(2)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一般规定的具体详细,是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

(4)环境标准。

(5)其他部门法中的在关环境的法律规范。(包括中国加入或签署的国际法或公约)

我国法律关于人格尊严权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一、宪法。《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二、民法。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零二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三、刑法有关规定。1、侮辱罪(刑法第246条),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权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报告?

权姓是一个在中国常见的姓氏,下面是关于权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报告。

1. 权姓的起源

据考证,权姓起源于中国的古代战国时期,最早的权姓人物是权翼。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权姓逐渐在中国各地形成,成为了一个常见的姓氏。

2. 权姓的分布

权姓在中国的分布比较广泛,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安徽、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等省份。其中,江苏和浙江是权姓人口最多的地区。

3. 权姓的人物

在中国历史上,权姓出现了不少著名的人物,如明代的著名将领权宜、清代的著名官员权衡、现代的著名企业家权力等。这些人物在自己的领域内都有着卓越的成就,为中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 权姓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权姓的现状也在不断变化。目前,权姓的人口数量仍然较多,但是在一些地区,如大城市,权姓已经不再是主流姓氏。此外,在中国现代社会中,权姓的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减少,这可能与人口流动、婚姻等因素有关。

综上所述,权姓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姓氏,虽然现在的发展状况有所变化,但是其历史和文化价值仍然值得我们去关注和研究。

什么是智力成果权?我国如和保护的?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而且,对有特殊天赋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还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房屋通风权和采光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房屋通风权和采光权的规定,有以下三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当确处理通风、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物权法》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于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占有、使用者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有权要求其相邻方履行一定义务的一种资格。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时,应给予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以行使权利必要的便利。在实际生活中,因为不了解相邻权而产生的纠纷非常普遍。

一是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相邻一方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必须临时或长期通过对方使用的土地时,对方应当允许;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对方适当的补偿。对于相邻方共同使用的空地、道路及其他宅基地上的附属物,相邻一方不得独自占有。

二是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多方共临同一水源时,各方均可以自由使用水源,但不得因此而影响相邻方的用水,土地使用人不得滥钻井眼、挖掘地下水,使相邻方水源减少,甚至使对方水井干涸。对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的自然水源应当尊重自然形成的流向,一方擅自堵截或独占而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赔偿。相邻一方必须利用对方的土地排水时,对方应当允许,但使用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损失,应给予合理补偿。建房时应尽量避免屋檐滴水造成相邻方损害,造成损害的,对方有权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三是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架设电线、埋设管道等,需要临时占用他人土地时,他人应当允许,但是施工方应选择对他人损失最小的方案,并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施工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相邻一方在自己的土地上挖水沟、地窖等时,应注意对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对方

保护隐私权的目的和法律意义是什么?

  保护隐私是对人性自由和尊严的尊重,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个人资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既是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建立一个法治化国家,就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什么初步建立了覆盖知情权异议权和救济权等权益的信用信息法律保护体系?

《征信业管理条例》初步建定了覆盖知情权、异议权和救济权等权益的信用信息法律保护体系。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保护信息主体的权益作了以下规定:

一、知情权。信息主体在征信业务中有权知悉自身信息被采集和使用的情况,包括内容、用途、使用者及使用目的等,并有权获知自身信用记录。《条例》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信息主体每年有权两次免费获取本人信用报告。

二、异议权。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对存疑信息进行调查及更正。《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异议受理机构应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三、救济权。如果你对异议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进行行政投诉或是司法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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