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单位公章使用构成刑事犯罪吗?如果构成是何种罪
一、偷拿单位公章使用构成刑事犯罪吗?如果构成是何种罪
偷拿单位公章使用构成刑事犯罪,私自盗用公司的公章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盗窃行为,属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构成犯罪,这个需要结合自己的目的和程度来判断。用公章去非法洽商属诈骗行为,拿公章去私自私刻属伪造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本罪为故意犯,行为犯,即明知无权制作印章而故意为之,同时只要实施该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其结果如何,结果的轻重只是量刑情节。挪用公章本身不算犯罪,但挪用公章通常是其他犯罪行为,如挪用公款罪、私放在押人员罪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按那些罪处罚。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只能根据公司内部规章给予内部处罚。偷盖公司的印章涉及犯罪,偷盖公司公章是什么罪要分情况。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制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财物的,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的,则有可能构成贪污罪;其他的还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偷盖公司公章是什么罪要分情况。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制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财物的,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这个需要看具体情节,使用公章用于做什么事情。
根据不同的情节,有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诈骗罪、招摇撞骗罪,也可能构成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也可能只是属于违反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所以,无法一概而论,需要视你的主观目的,具体的情节,以及产生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单位可以向私盖公章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追偿。
犯罪
二、私刻公章罪如何处罚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私刻公章罪立案标准。私刻公章罪并不是一个准确的罪名,刑法当中对这一行为有明确规定的两个罪名: 就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目前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关于该罪名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有人认为只要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事实上并非如此,依据我国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判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判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印章的……”所以,伪造印章首先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那么既然是属于违法行为,就必须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才能构成犯罪。一般司法实务中认为私刻印章三枚以上有可能构成犯罪。
三、刻章犯法吗
要看你刻的是什么章,如果私自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四、公章和合同章在法律效力上有何区别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更窄,实践中有的公司并没有合同专用章,是直接在合同上盖所在公司的公章。
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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