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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职工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2023-12-06 03:14:13法律知识1

工伤后职工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5——10级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解除合同,是否可以活动经济补偿金,与普通劳动者无异。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定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但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5——10级的,主动解除合同,从工伤保险的角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的,员工也无重大过错的,企业欲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依法支付员工一年企业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经济补偿,未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的,还应加付一个月工资。这就是企业提出解除与员工合同的赔偿标准。

劳动仲裁后的经济补偿是否需要缴税?

根据财税[2001]157号规定,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的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规定纳税。 这里所说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指“月”还是指“年”,关键看你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是按年计算还是按月计算,例如:假设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是4年零5个月,那就得给你4个半月的工资,那“上年平均工资”就需要转换成月工资进行比较;如果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是4年7个月,就得给你5年工资,“上年平均工资”可以直接按年计算。

重庆工伤员工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答:符合条件有经济补偿金。

员工发生工伤,如果已经认定了工伤,也做了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构成残疾。不管是单位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如果不构成残疾,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原来的岗位,单位单方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工伤残疾1~4级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什么证据最管用?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存在 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需要用人单位与申请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可以算证据。

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需要讲证据的,劳动者需要提出证明自己仲裁请求的证据,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劳动经济补偿是不是属于仲裁范围?

属于

因经济补偿金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经济补偿金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工伤伤残十级要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包括:

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一、经济补偿金=0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3.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5.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6.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7.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8.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工伤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工伤职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解释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被确认为工伤残疾人员后,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伤职工主动辞职,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和发放办法因地区而异。企业和机关单位的《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等规定应当具体执行。在实际操作中,主动辞职的工伤职工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工伤和工伤的区别?

主体不同:根据新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定权力作出工伤认定的行为,而劳动能力鉴定行为是由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制定的,该委员会由地方劳动保障、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办机构的代表和用人单位组成。

程序不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时,医疗机构对工伤诊断书的初步处理、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行政部门调查的工伤报告时,应当申请职工工伤保险金,根据员工的申请,劳动伤害鉴定决定应当自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损害鉴定决定后,劳动鉴定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也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设区的城市劳动能力考核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考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天。

法律效力不同:当事人在规定的工伤认定结论时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后被驳回的,工伤认定结论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和证明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只有经司法机关接受后才有证明力,否则不会影响当事人。

法律后果不同:工伤认定结论一经作出,如果员工被认定为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则该员工可以在医疗期间享受报销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以及工伤津贴的待遇,而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就应当停止支付工伤津贴,改成享受伤残待遇,领取伤残抚恤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是因工死亡的,应当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救济途径不同: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对工伤认定的结论表示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解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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