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配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分配法律法规大全?
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农村土地承包法》
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7、《退耕还林条例》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9、《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10、《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11、《土地登记办法》
12、《土地调查条例》
1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1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8、《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20、《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土地分配政策与法律冲突怎么办?
当政策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依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行政。
清朝土地怎么分配?
清代的土地制度,同明代一样,仍分官田和民田两种。
官 田
在官田中有官庄田、赐田、屯田、学田、祭田等。
1、官庄田
清代的官庄田分别为皇帝、贵族、旗人所有。
(1)皇室庄田:是清朝皇帝占有的土地,简称皇庄,直属内务府。皇庄大都集中在畿辅、锦州、热河等地。据《大清会典》记载,皇庄共达1 078处,土地面积达35 772顷。皇庄设有庄头,管理并使役农民为其耕作,庄头的职务是世袭的,对佃农有任免权。庄头向佃农收取的地租,除按一定比较交内务府外,其余为其私人所得,看来庄头也是地主或二地主。
(2)宗室庄田:是清朝皇帝赏赐给王公、贵族的土地。据《大清会典》记载,宗室庄田共有1 716所,土地面积共有13 338顷。其管理方法大休现皇室庄田。
(3)八旗庄田:是分给旗籍兵丁,即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成员的庄田,作为八旗兵丁在职时的衣食之资。八旗庄田是不纳税的土地。据《大清会典》记载,八旗庄田的土地面积为14万多顷。
此外,尚有类似八旗庄田的驻防庄田,分布在畿铺、盛京,另外各省警备的旗人占地面积也不少。
2、屯田
清代的屯田分军屯和民屯两种
(1)军屯:清初各地驻军均实行屯田。顺治二年(1645)首先在顺天府实行“计兵受田法”,每个官兵给可耕田10亩,官给牛具、种子。继则推行于直隶、山东、江北、山西等驻军。康熙六年(1667)定江浙等省份驻投诚官兵屯田,人给荒田50亩眷属多的,量口增加亩数。
(2)民屯:顺治六年(1649)令各省兼募流民,编甲给照,垦荒为业。募民垦殖,一般由国家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口粮以及房舍住处。凡新垦地,初定3年后起课,后改为6年后起课。
(3)学田:即专用于办学经费开支的田地,如中央直属的国子监,以及各省府州县设置的书院等,均拨给一定数量的学田,以其租佃所得,供办学费用。据乾隆十八年(1753)统计,全国共计有学田11 586顷。
(4)祭田:就是作为祭祀古圣先贤庙、墓、祠堂之用的田地,凡京师坛、遗官地及天下社稷、山川、历坛、文庙、祠墓、寺观等祭田,均包括在内。
民 田
清代的民田可分为地主所有土地和农民所有土地。
1、地主所有土地
包括大中小地主所有的土地。其来源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来自封建官府的赏赐;(2)来自依仗权势的巧取豪夺;(3)来自工商业者购买的土地;(4)其他。
2、农民所有土地
农民所有土地,即自耕农或半自耕农占有的小块土地。其主要来源有:
(1)承袭前工留传下来的土地;(2)清初实行招民垦荒复业而得到的小块土地;(3)农民在起义中占据的前明藩王的庄田;(4)农民赴边疆垦荒形成的小土地所有等。
养殖用地新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征收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的法律法规?
三样 1、地上随着物补偿,一般是青苗款 2、安置补偿 3、土地补偿 后两者总合不能超过耕种土地前三年平均产量的30倍,这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但往往都以当地经济发展相结合,补偿远大于这个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拍卖款如何分配?
那像这种的100%多一半肯定也就会直接存入国家的库存里面的,这种的肯定自己,不可能各种各样的方法去处理,因为毕竟是土地拍卖的嘛,当然了,假如是你自己家土地拍卖的话,那你可以给儿女疯了,给自己留着一点,剩下的给儿子或者女儿一人分点就可以了。别说了,老人嘛,现在用钱地方也少,要那么多钱也没用处。
土地流转费如何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话,补偿费用只要主要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助。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的补偿,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如何分配由村民会议决定;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被安置人口的,是对承包经营权人失去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要支付给失地农民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对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的。所以针对不同的补偿所分配的对象也是不一样的。
台湾农民土地如何分配?
台湾农民土地分配是相对公平的。因为台湾农村土地较为分散,政府在土地整理时会采取“重置分配”的方式,根据农民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用地需求,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需求和生产效率。此外,台湾还实行了“公墓制”,即土地集约利用制度,禁止私自占用土地,保障土地的公共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可以说台湾农民土地分配较为公平且具有可持续性。
农民承包土地是什么分配?
要看土地是谁的。一般都是国家的,本村的,是属于公有的。自己种地获得的收入这种算是按劳分配。 把土地承包给别人获得的租金收入算是按土地要素分配。应该是这样的。
土地重新分配原则?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为自然灾害导致土地损坏或者其他原因,经过本集体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可以进行重新调整分配所以凡是由于自然灾害、土地被征收农民愿继续承包土地等情况都能够依照此原则进行土地的重新分配!
而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民或者家庭人均承包耕地面积不足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均承包面积二分之一的,在当前国家土地整治的大环境之下,农村集体组织在收回进城农民自愿退出的承包地、闲置用地、宅基地复耕等土地之后,可以重新申请土地分配,来满足家庭没有土地或者土地过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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