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局是什么单位?
社区矫正局是什么单位?
司法局管辖,主要是是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社区矫正的种类?
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组织、居(村)委会等主体的支持协助下,对被判处管制、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实行的在社区进行矫正的刑罚执行方式。
它与监禁刑相对应,不剥夺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
社区服刑人员需要定期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并交思想汇报,接受司法干警的监督管理和社工的心理辅导、管教帮扶。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属于事业单位?
事业!没有编制!就是一个合同工。
我就在司法局工作。司法局局机关是没有事业编,因为司法局是行政机关,都是公务员。但是社区矫正招的辅助人员都是合同工,三年。三思……经过社区矫正培训后对社区矫正有何新的认识自身如何更好的接受社区矫正?
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2、按规定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
3、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4、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迁居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
6、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它有关规定。
社区矫正职责?
社区矫正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法律关社区矫正规定,对相关矫正人员加强管理,提高矫正效率,达到矫正目的。
社区矫正的范围有哪些?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细致包括: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区服刑的人员。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有三个目的:直接目的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法律依据: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的特征有哪些?
(一)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
刑罚执行是社区矫正的本质属性。所谓刑罚执行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审判机关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者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刑罚执行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刑罚执行就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律法定的程序,将确定的各种刑罚及其相关内容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它既包括对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执行,又包括对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既包括实刑的执行,也包括缓刑的执行,既包括本体内容的执行,也包括与刑罚有关的制度的执行,如监外执行、假释等。执行主体的特定性、执行依据的法定性和执行方式的强制性是刑罚执行活动的三个固有属性。社区矫正在以上三方面与刑罚执行活动属性的契合,决定了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的性质。
1、执行主体的特定性。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是社区矫正组织。社区矫正组织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部门和人员组成的特定的国家机关、履行社区矫正职能。社区矫正志愿者是社区矫正有效实施的重要力量,并在其引导和安排下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的社会力量。
2、执行依据的法定性。社区矫正的实施必须且只能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为依据,其具体体现为生效的法律文书。除此之处不能将其他任何个人、组织或机关的决定作为对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的依据。
3、执行方式的强制性。强制,即把强迫作为影响人们行为的方法。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其罪犯身份并没有改变,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改变,虽在社区中服刑,但社区矫正组织要在相关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协助下,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和教育,实施矫正,对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和社区矫正有关管理规定与行为守则,其必须遵守。如不予遵守,就要承担治安处罚、重新收监等消极的法律后果,并且这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综上,社区矫正具有执行主体的特定性,执行依据的法定性和执行方式的强制性特点,因此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是对特定罪犯所确定的刑罚在社区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二)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所谓刑罚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在刑法中确定的,由法院对犯罪人适用并通过特定的机构执行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社区矫正适用于“非监禁刑罚执行”,确切地讲,是适用于“非监禁罪犯的刑罚执行”,它是与监禁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禁矫正)相对应而存在的。
“非监禁刑罚执行”既涉及刑种的概念,也涉及行刑制度的范畴。刑罚种类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也可以划分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其中,监禁刑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非监禁刑包括死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社区矫正并不适用于上述全部的非监禁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两种。
同时,社区矫正不仅用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非监禁刑的罪犯,还适用于被裁定假释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和被暂予监处执行的罪犯。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都不是独立的刑种,即不是“非监禁刑”,而是具体的行刑制度。是在行刑过程中,根据罪犯的悔罪表现、改造情况或身体状况,对罪犯所采取的刑罚执行制度。上述几种行刑制度的具体执行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罪犯不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而是在社会上服刑,其人身由在监狱等执行机关的监禁状态转变为在社会上服刑的非监禁状态。社区矫正适用于被执行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行刑制度的罪犯。
综上,社区矫正适用于被判处非监禁刑(管制、剥权)和被执行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行刑制度的罪犯。编辑:市司法局 上稿:市司法局
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会去单位调查吗?
可能会去,但不是比较确定的
社区矫正分中心简介?
社区矫正中心,在中国,是指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的组织。具体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其中,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司法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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