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源头? 中国著名法学教授?
中国法学源头?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简单地说,就是“刑起于兵,法源于礼”。
(一)刑起于兵
一方面,“师出以律”,中国古代最初的刑起源于军事战争,最早的法脱胎于军事中产生的军法。另一方面,“兵狱同制”。军事战争需要及时处置敌人、俘虏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某些军法同时就是定罪量刑的刑法。
黄帝“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型用刀锯,其次用钻,薄刑用鞭折”(《国语·鲁语》)苗民“五刑”:蚩尤时代,“苗民弗用灵,惟作无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尚书·吕刑》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尚书·吕刑》)
皋陶象刑:所谓象刑,一种观点认为;象是象征之义,象刑是让人穿着不同色质的衣巾服饰,象征处以不同刑罚;以示耻辱与惩戒。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象是画像之义,象刑就是绘制受刑人身着不同衣巾服饰的画像,象征处以不同刑罚,以公之于众引为鉴戒。饰的画像,象征处以不同刑罚,以公之于众引为鉴戒。
(二)法源于礼
1.礼产生于祭祀,在祭祀过程中,仪式得到强化和系统化,随着阶级的分化,祭祀的仪式等级不同而不同,此时礼成为确是等级的标志。随着阶级的划分,上层阶级演化为统治阶级,他们借助政治势力将礼上升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规范。
2.至此,礼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具有了法律的内涵,直至周公之礼,礼得到规范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中国古代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总称。
3.礼是中国古代法的重要渊源,中国古代法的最初表现形式主要以礼表现出来。
中国著名法学教授?
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
教育经历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
1951年入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法律系。
工作经历
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
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0年,主政法大两年的江平被免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职务。
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中国法学出版地?
出版地:北京
《中国法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 《中国法学》创刊于1984年,1995年起该刊连续四次获得中国期刊界最高奖国家期刊奖,2013年3月《中国法学》英文版创刊。 据2016年10月中国知网显示,《中国法学》出版文献量3799篇、总下载量3825906次、总被引量124935次、复合影响因子7.555、综合影响因子4.806;主要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等栏目。 2018年3月,获得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荣誉。
中国传统法学思想?
中国传统的法学思想:
(一)家族伦理
古代是沿着由家而国的途径进入阶级社会 的,因此,宗法血缘关系对社会的各个方面有着强烈的影响。尤其宗法与政治高度结合造成家国一体的 特有体制。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后,便开始了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交融发展过程。从而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法律与道德结合的伦理法。在 普遍重视伦常的 古代社会,要发挥家长族长对家族的管理作用只依靠伦理当然不够,因此才通过制定法律,使伦常关系变成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二)“君权神授”
所谓“君权神授”就是君主的诏令是最高的法律,君主是国家的大家长。这实际上是家本位伦理扩大使用而已。古代家国同构,国家是家的放大,一切适用家的伦理在被移做法律原则后都适用于君民之间。一切对皇帝权威的 威胁都被定为最严厉的犯罪,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三)德主刑辅
德主刑辅是古代中国传统思想的主线。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教化的力量以收到潜移默化之功效。这种以教化改造人的方法无疑是最彻底最根本的方法,而法律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法律没有强人为善的力量,顶多起到补救的作用。所谓“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两者之价值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四)法有等级
对于法有等级,这是中国古代根深蒂固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法家与儒家是有共同点的。法家讲“刑无等级”实际上并不是没有等级的。儒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就是等级之体现。(不做展开)
(五)“无讼”的追求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巨大的儒、法、道三家,尽管他们采取的方法与途径不同,但他们追求的终极社会政治的目标和理想,就是秩序的和谐。及至汉武帝标举“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术”为核心,相容幷包其他各家思想之后,儒家法律思想中的“无讼”观念 , 也就成为正统思想。从历朝历代的文史典籍中,都能发现儒家思想对讼狱观念的阐述。孔子的施政纲领中就有“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儒家思想中所向往的理想社会是“讲信修睦 ,选贤与能” 平静恬美的礼制社会,由此描绘了上古时君主礼贤下士 ,民众淳朴率真的图景 , 规定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的社会秩序。
(六)人治追求
人治与法治是相对应的治理国家的两种最主要的模式。其中儒家主张人治而法家重法治。关于贤人与良法的关系问题,孔子认为即使制定良好的法律最终还是必须由贤人来执行。如果良好的法律没有贤人去执行的话再好的法律也是没有用的。所以孔子主张贤人之治甚于法律,良好的法律必须由贤人去执行。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后这一人治思想一直贯穿始终。
(七)权大于法
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使得皇权专制制度化法律化。从此以后国家的最高权力都集中与皇帝一人。皇帝成为了神权族权军权经济权司法权的集中代表者。而皇帝只服从于天除此不受任何制约,法律也只不过是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八)民本主义
这是春秋重民观念发展的理论成果,儒家法律思想的精华。儒家向来重视人命,主张立国应先利民,反对不教而驱民上战场,不教而向民施刑杀。此外,孔子“爱人”说,孟子“民贵君轻”说,荀子“民水君舟”说均是民本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
(九)大一统思想
古代王道政治的原则即为天下统一,反对分裂割据。孔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荀子“隆一而治”均为大一统思想之体现。
(十)顺其自然
此与“无为而治”有点混同,其多少有些排斥法律,对法律的态度有几分冷淡,因为法律有时候非但不是公平正义的东西,却可能使人误入歧途。总之既有利又有弊,顺其自然或许是一种好的做法,但这会让人产生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家法律的产生与存在本身是否也是自然之事?”
(十一)天然秩序
儒家礼法的重要作为就是要构建一套教化天下的仁义道德与礼法规范。通过礼乐教化提高人的思想道德,调整相关的权力秩序,从而建立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秩序。
(十二)重法治吏
依法治吏是古代传统的法律思想。封建专制制度下,君主为了控制国家,势必要 通过一个权力媒介,那就是官吏。中国古代社会所说的 人治其实就是官治。为了发挥官治的作用,那就需要治官。控制官吏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中国法学多少字?
内容提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6个。
中国法学名家?
柴发邦,男,甘肃临洮人,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先后任甘肃皋兰地方法院庭长、兰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甘肃省人民法院秘书处副处长,中央政法干校法律教研室主任,1995年3月离休
陈光中,1930年4月23日生,浙江永嘉人。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195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2001年,被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终身教授称号。
中国法学期刊?
《中国法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中国法学》创刊于1984年,1995年起该刊连续四次获得中国期刊界最高奖国家期刊奖,2013年3月《中国法学》英文版创刊。据2016年10月中国知网显示,《中国法学》出版文献量3799篇、总下载量3825906次、总被引量124935次、复合影响因子7.555、综合影响因子4.806;主要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等栏目。2018年3月,获得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荣誉。
中国最早注释法学著作?
公元652年的(《唐律疏义》)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系统、保存最完整的注释法学著作。
唐初统治者曾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至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唐律疏义》一书,共30卷。
此书今存,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该书记载《唐律》共有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笞、杖、徒、流、死5种20等刑名,共502条律文。唐律从各个方面维持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具有显明的阶级性。但也有很多稳定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诸多规定,其社会性也是不容否定的。
因此,它被誉为中华法系的代表。
中国法学教育期刊?
《中国法学》杂志期刊,经新闻出版社总署批准,自1984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1030/D,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署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栏目设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等。
中国当代法学座右铭?
法律的座右铭大全(最新篇)
1)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2)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3)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
4)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5) 人,只有和自己比。
6)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7)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8) 光荣所制止的法令却常常应允。——威·索林
9) 人人皆受制于法令。——比克斯塔夫
10) 法令若是推不开特权的门,也必然跨不进人平易近的心。
11) 任何法令的底子;不,不成文法自我就是讲事理……法令,也即昭示事理。——爱·科克
12)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礼貌的标志。——费尔德
13)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人,其外虽疏,此中实密。——吕苏辙
14) 战鼓一响,法令无声。
15) 法律带给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16) 人类法令,事物有纪律,这是不容轻忽的。——爱献生
17)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理解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18) 法令被扼杀便发生独裁专制。
19)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
20)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令和礼仪。——歌德
法律的座右铭大全(精选篇)
1)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2)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3)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强森
4)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5)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6)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7)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8) 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
9)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10)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11)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12)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3)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14)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15)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16) 没有耕耘,没有收获。
17)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18)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伯尔曼
19)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20)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法律的座右铭大全(经典篇)
1)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2)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3) 人类受制于法令,法令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4)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5) 法令和轨制必需跟上人类思惟前进。——杰弗逊
6) 拟定法令的人起首触犯罪律,如许的法令还有甚么好处。——贝蒂
7) 法令的跋扈是令人切齿的仇人。——伯克
8) 法令能够揭穿罪行,却不克不及消弭罪行。——弥尔顿
9) 法令老是把全平易近的平安置于小我的平安之上。——西塞罗
10) 好法令是由坏风尚缔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11)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12)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13)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伯尔曼
14) 法令眼前人人同等。
15)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16)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17)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18)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19) 你可以从每个人身上学到东西。
20)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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