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保护什么劳动关系
劳动法保护什么劳动关系
《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多重劳动关系形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您好,相关法条有
《劳动法》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被雇佣人员,以劳动合同确立相互关系。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雇佣合同的特殊规定,仍然服从于主合同。
派遣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属于原雇佣单位,是作为雇佣单位的劳务代表为其它单位提供劳务服务。
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原始的劳动合同是主合同,其它劳动关系按照发生的先后,都服从于主合同。
借用劳动关系,行使借用的主体是两个单位,而被借用人员是借出单位的派出人员,其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借用期满后回原单位。
无论何种劳动关系,从法律上讲,原始的劳动合同是主合同,被派遣或借出的人员,由原单位承担合同规定的一些法律责任。至于在派遣和借出期间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主要由派遣或借出单位出面与接受派遣或借出的单位协商处理相关法律和经济问题,直接当事人本身只负责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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