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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限怎么写? cif交货期限规定?

2023-12-01 05:11:21法律知识1

交货期限怎么写?

交货期限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明确聚集准确的时间,比方说,某年某月某日的交货,就是一个固定时间。

二是一个时间段交货,比方说,某年某月某日之前交货,这个没有明确时间,但不得超过某个时间点。

三是一种循环交货,有些合同,属于长期合同,一般是约定循环交货时间,比方说,每个月的几号,作为每个月的固定交货时间。

cif交货期限规定?

10周。cif交货期限规定10周

cif条款下交货责任限定在装船后就转移给进口商,出口商只是负责出运费,保险费和成本费。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FOB、CIF、CFR三种贸易术语都属于装运港交货,所以习惯上常把“交货”与“装运”等同。但要注意发生的例外情况。

1. 确定交货时间的方法

(1)规定在某月内装运

(2)规定在某月月底前装运

(3)规定在某月某日前装运

(4)规定在某几个连续月内装运

交货方式及期限怎么填写?

交货方式是指一次交货,还是分期分批交货;是按月交货,还是按季度交货:是供方送货或由供方代办托运,还是需方自提;需不需要派人押运等。 运输方式是指用火车还是汽车还是船或飞机运输,或者联合运输。 产品的到货地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且必须写明详细地址。应在地名前冠以省、市、县名称。实践中往往有些地点写得不明确,如笼统写北京站,不明确是火车站还是飞机站,如果是站必须分清是东站、南站还是西站、北站、广安门站。

需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40天通知对方。迟于这个期限,供需方也可另行协商。

质证期限的法律规定?

质证时间应该由法官根据案情和具体情况来定。

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该补足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法院调查证据反证期间,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起诉期限的法律规定?

起诉的期限有下列三种:1、一般期限。(1)直接起诉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或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2)经过复议以后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复议后再起诉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2、特殊期限。单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根据单行法律的特殊规定。

3、起诉期限的延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护理期限的法律规定?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这里有3个问题值得研究: 

1.在考虑护理期限时应当将受害人受害时的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人均期望寿命进行比较,用该人均期望寿命减去受害人在遭受损害时的年龄,再结合受害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一个期限。 

2.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有时甚至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时,就超出该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是否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2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据该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3.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即在没有到该期限的时候被护理人就死亡了,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此时多余的护理费是否应当返还?我们认为,由于判决中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也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所以就多余的护理费用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起诉要求返还。

消费卡期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商务部2012年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商家不得为记名制预付款消费设有效期,否则属于增加消费者负担、减轻自身责任,同时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遇到该情形时应当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

人防车位租赁期限的法律规定?

人防车位租赁最长为20年,具体规定如下:

1、人防车位最多可以租20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不过由于是人防车位,如果是有突发事件的话车位会被无偿收回。

租车位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优先选离电梯口近的车位,便于上下电梯;

2、尽量选择靠柱子的车位,一般靠柱子的车位都比较宽敞。选择这样的车位对于停车技术不好的车主来说,倒车入库时是个很好的优势;

3、租赁车位时尽量避免直接靠墙。靠墙面的车位,车只能直接进去和倒退出来,如驾驶室靠墙面停靠,开门也非常不方便;

4、尽量不要选择靠管道、消防器材或者电控箱近的,以免管道设备老化时生锈、滴水;

5、道路转弯处及车库出入口处的停车位慎选,会增加刮蹭风险;

6、选择车位时尽量选择有监控的车位,一般这些车位更利于防止车辆刮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催缴款的期限的法律规定?

三年。

追缴欠债属于民事问题,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属于民事诉讼,时效一般只有三年。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鱼塘承包期限有法律规定吗?

有时间限制的,为三十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承包合同内容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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