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类型? 劳动仲裁如何登报公告送达?
劳动仲裁案件类型?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告诉你:劳动争议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不过与其它的民事案有所区别,就是劳动争议案必须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任何一方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诉讼,或者是劳动局有不受理通知书你也可以直接诉至法院,祝你好运。
劳动仲裁如何登报公告送达?
劳动仲裁只要贴到单位就行,签不签字都一样,可以视为送达
劳动仲裁案件归档顺序?
一、立案:
1、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诉书后进行审查: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申诉,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诉人;
(2)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审批。
2、仲裁委员会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1)决定不予立案的,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诉人。
(2)决定立案的,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案件书面通知,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同时,在七日内按规定组成仲裁庭。
(3)对于3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或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立案与否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二、审理:
1、仲裁庭成员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
2、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交由法定部门或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并填写中止审理审批表,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3、仲裁庭于开庭四日前,将书面开庭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按庭审规则规定审理案件:
(1)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疑难案件,宣布延期裁决,查明事实后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服从。
(2)仲裁庭应以调解为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审查协议内容,如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制作仲裁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3)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七日内完成。
(4)对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结案的案件,报仲裁委员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对于请示待批,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视为时效中止,并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
(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三、送达:
1、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
2、仲裁文书送达后,仲裁庭应填写结案审批表,经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结案。
四、归档:
1、对于结案的仲裁案件,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规定分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2、仲裁副卷除仲裁机构外,一律不准借调和查阅。
3、有关单位和个人如需摘抄正卷内材料的,需经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对需要借出的案卷要规定借阅期限,如期归还。归还时要严格检查,确保案卷的完整。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的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仲裁被公告送达,怎么判决?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只有在送达仲裁文书时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才可适用公告送达:
一是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二是依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章规定的送达方式(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受送达人的。以上两点是实施公告送达的基本要件,只有具备以上两点中的一个方面,才可以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有关仲裁文书。
劳动仲裁公告送达,强制执行还要公告送达吗?
要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
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劳动仲裁属于什么类型的案件?
民事案件,主要就是处理劳动中的纠纷
劳动仲裁属于非诉执行案件吗?
属于。劳动仲裁是劳动行政仲裁,不是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的争议纠纷。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不属于执行诉讼案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非诉讼执行案件。
劳动仲裁属于民事案件吗?
劳动仲裁不属于民事案件。劳动仲裁指的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纠纷,出现了劳动纠纷后,劳动者去劳动仲裁部门要求调解仲裁。
民事案件指的是普通人员之间或者普通人员与单位之间发生的财务关系和人生关系之间产生的纠纷,劳动仲裁只需要去劳动部门的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就行了,而民事案件则必须去人民法院进行处理,这是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范畴。
劳动仲裁受理案件后多久开庭?
受理案件后,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
不服仲裁劳动争议案件目录?
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
第
一,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
第
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比如身份证,证人证言等;
第
三,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
第
四,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
五,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
第
六,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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