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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抵押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

2023-11-28 11:24:56法律知识1

债权抵押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

用车作低押物的到车管所登记,用房作抵押物的到房管所登记,用存款单作抵押物的,到存单的制作银行登记,用国债作抵押物的到代理发行国债的银行登记。

债权抵押书有法律意义吗?

担保抵押同意书如果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抵押的标的物需要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预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预抵押登记具有抵押登记效力。

抵押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

        抵押权与普通债权区别:

  1、标的物不同:

  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

  2、本质不同:

  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

  3、概念不同: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首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接着清偿有担保债权,比如抵押权,最后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所以共益债务与抵押权,抵押权有优先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权的抵押属于什么法?

债权的抵押属于《担保法》。根据《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4条和第37条的规定,普通债权是不能够抵押的,只有属于其规定的能够抵押的部分才能设置抵押,能抵押的债权基本为: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抵押登记和抵押的区别?

抵押生效的条件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签字盖章之时,而抵押登记需要产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例如房地产抵押需要房产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办理登记的优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抵押登记早的优于登记晚的受偿。

签了车辆的抵押合同!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法律是不是没效果?

抵押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经抵押登记的,不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效力,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债权登记的形式与方式?

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抵押的房屋能再次抵押吗,房产抵押债权应如何实现?

一、抵押的房屋能再次抵押吗房屋抵押债务人将抵押给债权人的房屋在剩余抵押价值范围内再次抵押是合法的,但变卖抵押房屋的价款应当优先偿还给前一个债权人。

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财产的价值,法律允许将抵押财产未设立抵押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

若是抵押的房屋最终变卖所得小于房屋本身的估量价值,因而不法清偿两次抵押房屋的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当依据《担保法》第五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的规定,优先偿还抵押登记在先的债权。二、房产抵押债权应如何实现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房产抵押借款关系一旦确定,债权人即依法享有对该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若是债务人抵押房产有银行按揭在先,债权人作为该房产价值余额抵押权人,依法在银行优先受偿权实现后,享有优先受偿权。

而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不论他们是否通过诉讼解决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如欲通过拍卖债务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则都应在银行及房产抵押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实现以后,在拍卖款项仍有剩余的情况下方可实现或部分实现。

如果非房产抵押债权人已要求法院拍卖该抵押房产,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对该房产情况进行查核时发现该房产有按揭及余额抵押情况后,会通知房产抵押债权人到庭行使抵押权,并依法保护房产抵押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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