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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法律上船舶是不动产么?

2023-11-28 00:32:29法律知识1

请问在法律上船舶是不动产么?

在法律上船舶不是不动产,是属于动产。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比如汽车,轮船等。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比如房屋。

在法律上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在于动产的定义是交付主义,不动产是需登记。动产一般没有什么个别性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都是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

不动产行业有哪些?

主要有房地产业,汽车产业还有股市期货,金银首饰行业

不动产灭失有哪些?

1)标的物的灭失。物权因其客体的灭失而归于消灭。唯一的例外是,担保物权因为具有“物上代位性”,当担保物权的设定人因为担保物的灭失而取得赔偿金或者保险金时,担保物权并不因为担保物的灭失而消灭,其效力继续存在于赔偿金或者保险金这些替代物之上。

(2)物权的标的物被征收或者没收时,物权消灭。

(3)担保物权因为受担保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4)法定期间的经过或者约定期间的届满。

(5)因为法定原因而被撤销或解除。比如依照《物权法》第168条之规定,在地役权有偿取得的场合,如果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6)他人因为取得时效的成就而取得物权。因为取得时效而取得所有权是一种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所以原来存在的物权归于消灭。

(7)混同。债权法上的混同是指,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不动产估价的类型有哪些?

不动产估价的类型: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对目标不动产进行评估时,选择与目标房地产在用途、结构、所在地区等方面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过的交易中获取已知价格,经过比较、修正得出目标不动产在进行不动产评估时点的价格。市场比较法适用于有大量丰富的交易案例的动产评估。

2、收益折现法 收益折现法是从不动产的经济效用角度出发来进行不动产评估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是由它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能给业主带来的全部经济收益的现值所决定的。

3、成本法 进行不动产交易时,不动产的成本是买卖双方所能接受的价格。这一基本思路即是商品价格的生产费用理论而产生不动产评估方法,称为成本法或成本估价法。不动产评估的成本法,是将待估的不动产必须以正常的成本为基础估算待估不动产在一定时点、一定权状态下的价格的一种方法。

法律上规定的直系亲属有哪些?

《民法通则》上的法定直系亲属按顺序依次为:配偶、父母、子女,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这一般用于法定监护及遗产继承。注意:对于亲兄弟姐妹则不属于直系亲属。

以一人为例,直系亲属有他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谓直系亲属, 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 。然而日常生活中不同范畴所指的直系亲属也有所区别,例如婚姻法、劳动法、以及临床治疗中都有所差异。

拓展资料

法规来源:截止2014年3月,我国《婚姻法》《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均未对“直系亲属”进行明确界定(但对“近亲属”有界定),《婚姻法》中提及的“直系血亲”也没有进一步解释。

《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小的装修公司有哪些法律上的规定?

 小的装修公司法律上的规定

1、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不同行业,其划分标准也有所不同。

2、工业小微企业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小微企业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不动产生意有哪些?

不动产投资主要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等。对于这样的投资,相对于金融投资首 先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而且其变现能力相对较差,不要全部投人不动产。但不动产投 资可以保值增值,尤其是对于现在的楼市。

商铺投资如果形成规模也是客观的收人,而 且生活会相当的惬意,但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处理好的。

不动产拍卖程序有哪些?

法院查封不动产的拍卖程序:

1、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2、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3、评估报告,法院应该5日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果有异议,可以收到报告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4、拍卖公告,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5、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具体规定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不动产查档有哪些状态?

不动产查档对于房产来说,不动产登记簿内会有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有不动产权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不动产登记簿内还会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事项。另外,还包含在其他领域的一些相关事项。

不动产调档案有哪些?

不动产调档案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件去查询,如果是受委托查询,需要持授权人的委托书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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