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可以保险拿车吗?
交通事故车辆可以保险拿车吗?
不可以
保险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把你的车取出来。只能是你自己到交警队取车。事故发生后,交警扣押了车辆,然后对车辆做出鉴定,象车速、碰撞痕迹、刹车系统等,都要鉴定的,鉴定后,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综合情况和鉴定结果,做出事故责任划分,并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就可以提车了,但这个不是保险公司管辖的范围,是你自己找交警提车。保险公司就是负责赔偿你的损失。
交通事故检车报告可以拿吗?
可以拿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因此,检验部门是把事故车辆检验报告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报告原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管、存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定损后可以拿车了吗?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您的车辆出现了一些使车损交通事故,定损之后是不可以拿走车辆的,您的车辆需要去指他指定的地方去维修,还有就是说您发交通事故有没有跟对方相互签谅解书,有没有跟对方去达成谅解对方,您的案件有没有去处理,只有处理案件之后了,您的车辆才可以拿走,如果你没有处理的话,您是不能够把车辆拉走的。
交通事故扣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警察三种情况可以扣车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第1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规定交警有扣车权力的法律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其中,交警有扣车权限的最全面规定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因此,交警仅在发生上面所述的九项情形时,才具有依法扣车的权力。 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有扣车的权力。赋予交警这项权力的法律依据有: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第七十二条(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中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同时还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同时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法律援助?
交通事故案件,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为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电动车出了交通事故没处理好可以拿车吗?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5天左右就可以提车了或者你主动询问主办民警。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包括电动车)会被交警送往当地的停车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五)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参考资料
交通事故笔录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对案件陈述一致的笔录,现场堪验笔录,证人笔录是可以做为法律依据的。
交通事故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构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事故逃逸最低处罚是什么
交通事故逃逸最低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有关刑事处罚责任有: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二、交通事故交警要罚款吗
交通事故本身不需要扣分罚款,只是构成犯罪的可以吊销驾照,但是交警可以对交通事故中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罚款记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拿铁锹打人触犯那条法律?
还有一点,如果你担心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给对方赔点钱,别让她们起诉就行。
如果你怕检察院对你指控 提起公诉,你可以想办法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具体怎么让对方原谅你呢,这就看你自己了。。和解是最好的办法。法院的人事情多也怕麻烦。检察院一般对这种小案子都不会追究的,不用太担心。你自己都很好解决的,别让对方起诉你!!!!
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怎么拿维修款?
如果确认对方已经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却不给你,那你只能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他,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你的车辆维修费并承担本溪诉讼的费用,法院会判决他赔偿你的维修费的,抓紧起诉吧。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