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的区别?
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的区别?
1、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2、法律推理是指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确认法律事实,选择法律规范,在此基础上将确认的法律事实归属于特定的法律规范,并通过援引法律法律条款获得裁判结果的思维活动。
法律推理常见的有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具体分析如下:
1、演绎推理是以一般的原则为标准推断出某一具体情况的解决方式。如甲类情况受乙规则支配,某一案件的情况属于甲类,因此这个案件要受乙规则支配;
2、归纳推理是从两个或更多的同类特殊命题中获取一般性命题的推理。如在甲案件中制造商对于过失造成的、由饮料瓶成品引起的损害负有责任。在乙案件中制造商对由过失造成的、由包装布料成品引起的损害负有责任,从这两个命题中可以归纳出一般的命题,即制造商要对他过失地提供给人们使用的包装品引起的损害承担责任;
3、类比推理是根据两种情况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做出在其它特征上也可能相似的结论。如在乙案件中可应用甲规则,现在有一个在所有实质方面类似于乙案件的案件,那么甲规则也可应用于这个案件。但类比推理或然性很强,应在具体案件中考虑多方面因素慎重使用,尤其不能在刑事案件审理中使用类比推理。
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1、遵循权利保护原则;
2、对私权利,奉行“法不禁止即自由”原则;
3、对公权力,奉行“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
4、在刑法领域,奉行无罪推定原则;
5、遵循“类似案件类似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区别,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的关系?
法律推理是用逻辑尝试去还原一些客观事实,是还原的过程。法律论证则是法律框架下的法律事实逻辑证成。法律推理是感性过程,伴随剪不断仍要去剪的价值判断。法律论证是理性过程,这里只存在价值判断。如果二者有什么关联,往往推理在先,论证在后,推理在暗,论证在明。
法律逻辑和法律推理的联系与区别?
我认为法律逻辑指法律的思维规律,法律推理指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推理。
简述法律论证的结构?
法律论证
法律论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论证包括立法论证与司法论证。所谓立法论证是指在立法过程中对将要制定的法律条文所进行的论证;司法论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条文判定案件或事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的论证,它既包含了法律诉讼中的法律论证,又包含了作为法律咨询服务的法律论证。狭义的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论证有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
法律论证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论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论证包括立法论证与司法论证。所谓立法论证是指在立法过程中对将要制定的法律条文所进行的论证;司法论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条文判定案件或事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的论证,它既包含了法律诉讼中的法律论证,又包含了作为法律咨询服务的法律论证。
狭义的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论证有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
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的意义?
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类法律法规对重大决策进行有效约束,是实现政府决策法制化的基础。
因此,地方政府需要深刻理解新时代法制建设的精神及实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根本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相应干预,切实推进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化进程。
法律论证的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狭义的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论证有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
控方的职责是论证自己的诉讼请求合法,辩方的职责是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不合法,而审方的职责就是根据双方的论证做出符合法律程序和规范的公正裁决,而且这个裁决是基于好的法律论证的。
法律推理的过程是什么?
法律推理本是一个演绎过程,采取三段论模式:大前提是“找法”,即寻找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小前提是确定案件事实;最后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将抽象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得出结论,即判决意见。
但在一些中国法官那里,它却变成了一个“自下而上”的复杂错综的工程,首先确定判决结果,然后在法律条文和案情证据的丛林中殚精竭虑地寻找论证的路径,这就是学者所谓的“被倒置的法律推理”。
在这个过程中,判决结果不是法律推理的产儿,而是法律推理的指南。至于这个判决是如何被首先确定的,却是一个黑箱。
法律解释与法律的效力?
法律解释 按法律法规的性质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上 述三种解释法学上称为有权解释。另外,某些有关法律的学术性 和常识性的解释,也可有宣传机构、专家、学者或法律工作者解释。
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对法律规范的内容含义以 及适用范围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阐明。法律效力可分为时间效力、 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和终止生效的 时间。
社会主义法律的时间效力在无明文规定时,一般在公布之 曰起生效。远离立法机关的地区一般自收到法律的正式文本之日 开始生效。 社会主义法律的终止生效则有的本身已规定停止生效 曰期,有的随着相应新法律的颁布而失去效力,有的以特别的法律 文件宣布终止生效等。
法律规范与法律的区别?
区别如下:
1、表述的具体程度不同。 从规范的内容和文字的表述来看,法律规范是明确具体的,并且有着较为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而法律往往比较抽象,不具备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它不预先设定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只对人的行为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
2、适用的范围和模式不同。 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而法律的适用范围则相对要广泛得多。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的适用表现为“非此即彼”或“全有或全无”的模式。而法律原则在适用过程中,两个甚至多个原则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中同时适用而不构成冲突和矛盾。
3、稳定程度不同。 从法律内容的性质和稳定性方面来看,法律规范主要是规范性的,是针对具体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是特定时期立法者调整社会关系的意图的体现,较容易为立法者设计或改变;而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法律规范特点: 它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可以说它是连接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的桥梁。法学家对于法律规范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其本质并非仅仅是用以指导实践,而更重要的要是通过这种研究来加强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的论证,推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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