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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2023-11-27 04:17:51法律知识1

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合同内容本身是否存在问题,这点很重要,如果合同本身存在问题,不管是电子还是纸质合同都是无效的。

其次要注意的,就是电子合同的电子公章和电子签名是否有效,在《电子签名法》中,对电子签名怎样签有效是有明确规定的: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你一定要注意判断签名是否有效,最简单的验证方法是,通过放心签在线验签功能进行验证即可。

如果,公司要求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签订电子合同,那可以关注下注册过程中是否需要实名认证,以及签名制作。不管是验签还是在线签订电子合同,放心签都可以满足需求!

第三要注意的事,就是电子合同的保存。这一点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规定》的第十一条中,详细的列出了如何处理电子数据真实性的问题: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结合质证情况,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等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

(三)电子数据的存储、保管介质是否明确,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当;

(四)电子数据提取和固定的主体、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

(五)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存在增加、删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

(六)电子数据是否可以通过特定形式得到验证。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电子数据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互联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宅基地历史遗留如何认定?

认定历史遗留的允许只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历史建成”的宅基地,允许只登记宅基地使用权。需同时办理房屋登记的,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房屋质量做出安全鉴定后,可向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申请补办宅基地地上房屋规划施工验收备案手续。

如何认定“代持”合同的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风险的防范  可能影响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的主要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提到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该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禁止或限制隐名股东实施投资行为或投资于特定行业。如果隐名股东属于被禁止或限制实施投资行为的人,或者其拟投资的企业所在的行业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的特定行业,则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目的。此时,尽管股权代持协议本身并不为法律或行政法规所禁止,但却可能因为其目的的非法性而被认定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从而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

家族宅基地历史遗留如何认定?

以产权证书上的权利人为认定标准

宅基地证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宅基地证和分家合同,应该是宅基地证更有效。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关于法律证据的有效性以国家公证机构或者国家法院出示的证书证据是受法律保护和认可的重要凭证,而分家合同,属于家庭协商达成共识的一份协议书,也是有效的,但是因为这是个人处置财产的合同有效性没有宅基地的效果更可信。

宅基地使用证有没有法律效力?

  宅基地使用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给农村集体成员的住房用地证明,当然具有其应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农村房产证和宅基地证法律效力?

农村宅基地执照不可以具有房产证一样的法律效力。

农村宅基地执照,是不能对房屋产权有效力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农村宅基地执照,仅仅是对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的批准文书。有了农村宅基地执照,代表着你对该宅基地有着使用的权利,但是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建设,建设多少面积,建设几层,建设摆布等等,不是由农村宅基地执照来从法律上许可。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事实婚姻认定及法律效力?

事实婚姻并不具备效力,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目前并不存在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一律不具备夫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1986年的宅基地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986年的宅基地使用证是有效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1951年的宅基地证还有法律效力吗?

1 宅基地证在1951年还未开始普及,因此1951年并没有宅基地证。2 但是在1950年代,国家实行了土地改革,将土地分给农民,这些土地的权属问题与宅基地证有一定的联系。3 目前来看,1950年代分配的土地权属问题需要根据当地的土地管理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宅基地证的法律效力也需要按照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因此,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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