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法律规定几岁可去网吧?

2023-11-26 13:14:54法律法规1

法律规定几岁可去网吧?

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

未成年人可以去网吧?

不可以的,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有关网吧管理的法律有哪些?

目前,我国针对网吧管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未制定颁布法律规范;现在生效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公布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和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网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部委《关于网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属于部门规章,也具有法律效力。

网吧停业整顿法律依据?

停业整顿法律依据不需要网吧提供,需要相关部门自行提供网吧违反的相关法律依据后方可勒令网吧停业整顿。

除一般固有法律外,疫情期间网吧的运营大多违反了影响公共安全的法律,因现下疫情的影响,不止娱乐场所停运,很多生意都有影响,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抗疫,共渡难关。

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但没有上网,网吧是否违法?

现实生活中的公安执法没有这么多精力来管你·最多叫你回家,负责一点的可能会通知你的家长。对未成年人不得用任何形式进行处罚·责任是在你的监护人· 公安机关只会对网吧负责人处罚·

网吧未成年人上网怎么处罚?

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未成年人去网吧怎么办?

一般来说,警察只能处置涉及违法犯罪和危害公共事务方面的事情,并为公民提供服务。

未成年人进网吧是一种社会现象,不是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和一些地方的地方法规,不允许网吧接纳未成人,如果违犯这些规定,受处罚的应当是网吧经营者,而不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法律有哪些?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上海网吧未成年人可以进入吗?

不可以

未成年人是不可以进入网吧的,因为我们都知道网吧是一种娱乐场所,如果随意上网的话,对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也是有着极大的危害的,因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如果有向往需求的话,可以在家中安上一个电脑,这样就可以更好的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发展了,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家长来说,在生活中一定要以身作则才行,只有这样才可以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身边的黑网吧现象,我们一定要积极的检举揭发,只有每个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一起去拒绝黑网吧,才可以让我们的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知道这一点。一般来说成年人前往网吧娱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在网吧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个人财产安全才行。

网吧让未成年人上网是否违法?

网吧让未成年人上网属于违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78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