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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抗诉? 哪些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2023-11-26 06:46:27法律知识1

刑事自诉案件的抗诉?

  法律未明确规定,在自诉案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可以抗诉,但从立法本意去理解,既然给了自诉人追诉的权利,给了自诉人与被告人上诉的权利,检察院理应不再介入,否则就会破坏自诉这种制度。对自诉案件的生效判决,毫无疑问,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当事人对自诉案件的判决不服,可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二百一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哪些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等国家专门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至法院依法审判,检察院为此职能履行专设公诉部门。刑事自诉案件,顾名思义,与上述刑事公诉案件对应,由被害人直接起诉至法院。

哪些案件可以由受到不法侵害的公民,也就是刑事法律意义上的被害人自诉呢?法治国家,依法办事!专门规定打刑事官司的刑事诉讼法已作明确规定。法定自诉案件具体有三:

一、绝对的自诉案件,又称告诉才处理案件。依法必须由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

绝对的自诉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当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案、诽谤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案还是公诉案件。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侵占案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自诉案件,任何时候,任何状况。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个轻微刑事案件也有明确标准,国家规定:检察院没有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

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三、原本是公诉案件,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就是公安不管、检察院不理,但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类案件,就“化公为私”,公诉案件变自诉案件,公民个人也就是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将“坏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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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申诉流程?

对刑事判决书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状,受理后,会通知开听证会,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刑事自诉案件如何申请阅卷

应该由律师或者是法官带着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到办案单位申请阅卷,可以复印案卷。

自诉刑事案件流程?

(一)程序的审查判断

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2、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此限制。

4、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5、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判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6、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证据的审查判断

1、书证、物证均应提交原件、原物,提交复印(制)件应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

2、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前一定期限内提交证人名单,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经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3、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当事人(自诉人及被告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核实证据:

(1)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且已不能继续举证证明的;

(2)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对其申请,由主审法官审查,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采纳申请的决定。

5、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到的证据,应在开庭时质证;对未能调查收集到的证据,人民法院亦应告知当事人。

(三)调解、撤诉或者自行和解

1、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2、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应当不予准许。

3、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4、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5、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

6、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7、上述自诉案件的第(三)类案件,不适用调解。

8、对于依法宣告无罪的案件,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应当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一并作出判决。

(四)反诉

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必须是自诉案件的第(一)、(二)类案件。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五)审理期限

1、自诉案件应于1个半月内审结,届时不能审结的,报庭长、院长审批。

2、对当事人羁押的,应按公诉案件的结案要求,于1个月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3、附带民事诉讼的,参照民事诉讼相应的审限。

4、按自诉程序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理后认定属于公诉案件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公诉案件不立案可以刑事自诉吗?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是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能混淆。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重婚等有限几类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人,除此之外的案件,都是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检查机关不起诉,按照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只能是受害人向检察机关申诉,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刑事自诉案件能胜诉机会有多大?

胜诉几率的大与小,需要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受害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起的刑事自诉,举证是否得力,所举的证据是否客观,是否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定罪是否准确,辩论材料是否详实 充分 有力!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综合因素 予以判定。

刑事自诉案件被驳回后的申诉时效?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项重要原则,也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设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错案,实现案件的实体公正。那么,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和申请期限是什么呢 

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但也有另外,对于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超过两年,也可以申请再审。但如果确实认为原审裁判有错误,还是建议大家在两年内提出申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不是公安不用介入的?

对的。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即使向公安机关报警 ,也会移送到人民法院直接处理。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案件公诉好还是自诉好?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关认为所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和处以刑罚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准许撤回起诉外,人民法院必须依据审理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因而,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对告诉才处理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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