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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打父母会判刑吗,会付法律责任吗?

2023-11-26 02:52:47法律知识1

儿子打父母会判刑吗,会付法律责任吗?

显然在形式责任上家长已经没有任何责任了,但是,如果该18周岁的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能力的话,家长未尽看管义务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家长是否承担一般要看其是否愿意承担,法律没有强求家长必须承担成年子女的民事责任;当然,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是例外由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

个人工厂工伤是走医疗保险还是报工伤?

那要看有没有营业执照。

个人的工厂如果有营业执照而且用工超过三个人以上。需要报工伤,不能走医疗保险。需要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是否构成残疾,如果构成残疾构成几级残疾。鉴定报告下来可以找工厂,要求工厂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工伤骨折公司按社保程序怎么走?

受工伤后该走的社保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

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相应材料。

3、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认定流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申请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此为最终鉴定。

三、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4、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6、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7、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8、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9、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10、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1、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12、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五、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 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六、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七、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八、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九、注意

1、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单位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在哪个地方申报工伤认定。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走的合作医疗还能投诉用人单位吗?

工伤的医疗费的全额报销,合同医疗是按比例报销,工伤走合同医疗不仅是对劳动者的权利的侵害,而且涉嫌违规操作。

  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是法定待遇,应当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的医疗待遇。至于合作医疗的报销部分可能退回,再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医疗待遇。

  但要注意维权时效,劳动纠纷的维权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工伤没有工伤保险能保百万医疗吗?

可以。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一般由工伤保险负责报销,当然百万医疗险同样可以进行报销。

不过百万医疗险属于补偿性质的报销,已经报销过的费用是不会再重复进行报销的,并且百万医疗险也不是百分百报销所有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要扣除一定的免赔额才行。

所以,发生工伤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完成后由工伤保险报销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且还能享受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可以走医保吗?

工伤事故一般不能用医保。医保和工伤是两个不同范畴,发生工伤事故,医药费应该先由企业垫付,然后再报销。工伤事故用了医保卡,所花费的所有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之外的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

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受伤员工可以在出院后到劳动局去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报告的等级来得到相应的工伤补偿。

工伤合作医疗有报销吗?

工伤和医疗不是一体的,发生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报销,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达到定级标准,由当地劳动部门予以赔偿,发生疾病等医疗费用时候由医疗保险报销。工伤的认定流程如下由人事部填写工伤认定书,递交劳动部门,然后由劳动部门进行工伤等级认定,达到等级标准进行赔付。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吗?

题主你好!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工伤决定书》下来后,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他们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评残。评残后你的待遇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跟本人工资水平有关);伤残津贴(需满足残级为1-6级);7-10级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由企业支付)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医疗费用肯定是有的,包含诊疗、医疗、住院、检查、医药、器具等费用;还有护理费用,这个护理费用按照级别给付,具体要看当地情况,这两项由工伤基金支付;误工费由企业支付,最多发12个月的职工受伤前的工资,但是劳动能力鉴定以后,这项费用停发。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题主。

报了工伤还能报百万医疗吗?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一般由工伤保险负责报销,当然百万医疗险同样可以进行报销。

不过百万医疗险属于补偿性质的报销,已经报销过的费用是不会再重复进行报销的,并且百万医疗险也不是百分百报销所有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要扣除一定的免赔额才行。

所以,发生工伤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完成后由工伤保险报销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且还能享受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引起的并发症费用该走医疗保险还是工伤保险?

工伤引起的并发症依然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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