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2021年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各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的通知》等文件,现将我校2021年上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次特别评审对象为到校未满两年(2019年5月1日以后到校)或拟引进但还未到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
对在某一方面或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杰出人才,不受评审对象的限制。
二、评审条件
在本次特别评审中,对拟引进但还未到校工作和到校未满半年(2020年12月1日以后到校)的教学科研人员继续按《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执行;到校工作半年以上但未满两年(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教学科研人员须同时满足《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中项目和论文的要求。
西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计划是什么?
一、培养目标
立足甘肃,面向西部,造就一批奠定在学科知识扎实基础上的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式的教育家型中学教师。
二、培养模式
项目实行“3+1+2”“本硕一体化”培养模式,即本科阶段学科专业学习3年、本硕过渡阶段1年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2年。完成4年本科阶段学习任务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完成2年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本硕过渡阶段1年为本科阶段。在此阶段,“本硕一体生”(注:“本硕一体生”即进入我校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的学生,下同)除了完成本科阶段培养任务外,还要修读研究生阶段的相关课程。
三、推荐办法
1.推荐对象: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教育潜质,志愿到中学任教并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
2.推荐范围: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非以上所列学院学生,不得申请推荐。
3.推荐办法:参照《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师发〔2018〕19号文件执行。
4.推荐计划:2021年我校“本硕一体生”推荐计划共约58人。5.获取推荐资格的学生按照培养要求将2020年本科生就业协议书主动交回所在学院,否则取消推荐资格。
四、接收程序
1.接收计划:2021年我校“本硕一体生”计划接收大四学生58人。
2.接收学院及专业: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相关专业。
6.经专家组面试合格后,学生在自愿基础上与学校签订“本硕一体生”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回收并不再参与普通推免生工作、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各种就业活动。未能获取推免资格的学生取回就业协议书,跟普通学生一样正常就业。
7.奖励情况:正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正常报到注册后享受一次性奖励1万元。
2021年西北大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评审范围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聘任在我校相应工作岗位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已参加考工定级者(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申报人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由基层单位党组织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教师系列(含科研系列)按照《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执行。相关调整如下:
1.教学要求
(1)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职务,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 270 学时以上(本文中“以上”均含本级),其中本科教学工作量 240 学时以上;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 180 学时以上,其中本科教学工作量 120 学时以上。
(2)申报教学为主型高级职务,连续 5 年或连续 2 年(指具有博士学位者)担任公共基础课讲授的时间因公派出或因病(生育)中断,只计算总量,可不连续。
(3)申报高级职务者,须参加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课程教学状态评估,且评估结果为良好以上(结果须在有效期内);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参加院(系)教学委员会组织的教学状态评估,且结果为合格以上。
2.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 号),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进一步打破“四唯”局限,注重品德、业绩和能力,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注重小同行评审意见,完善评价标- 3 -准,创新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学科研人员。
在 2021年职称评审中:
(1)对申报人的出国(境)经历不作统一要求,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要求。
(2)197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申报副教授或 1971 年 1 月1 日以后出生及 1995 年以后参加工作者申报教授须具有博士学位。体育、外语、艺术、对外汉语专业类教师原则上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3)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者,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可向学校申报。
3.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同行评议,符合同行评议的相关要求。评议材料为 3 份代表性论著,送 5 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同行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 位以上专家给出“合格”以上结果者,视为同行评议通过。
4.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教师,至少须有 1 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相关工作经历。
5.申报当年评审没有通过的,下一年须有新的研究项目或成果方可再次申报,隔年申报以通过资格审查为依据。委托评审系列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职改办的有关政策执行。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
7.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三)管理系列、思政系列按照《西北大学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调整说明如下: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
2.申报管理系列、思政系列高级职务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同行评议,具体参照教师系列执行。
(四)图书资料、出版编辑、文博档案、经会统审、医疗卫生、工程实验、中小学教师等需委托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系列,按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1.申报人任职时间从学校评审通过时间计算,待遇和成果认定仍按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2.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者(高教系列除外),学历要求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 号)执行。
三、评审组织及评审程序
(一)教师系列、管理系列、思政教师系列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系列评审程序参照教师系列执行。
(二)学校设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含科研系列),下设院系教师职务评审分会;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审组;设立管理系列、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审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按单位设立推荐小组。
(三)院(系)教师职务评审分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正高或副高限额单列评审,评审权限与 2020 年相同。
(四)实施“一院一策”职称评审改革单位 2021 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依照本单位有关办法执行,资格审查、公示及资格复议、民意测评、推荐排序、分会评审等环节由各改革单位参照学校时间安排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报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转换系列
原有职称与现岗位职称系列不符者,须在现岗位工作满 1 年并符合现岗位职称系列相应职务任职条件后,方可申请转换职称系列。转评后,任职时间按原系列相应级别职务批准时间计算。
(一)转评教师系列
其他系列转评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者,须经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等部门工作会议研究审批。
其他系列转评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职务者,需重新申请,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的正常程序进行评审,管理、思政教师系列转评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职务者,另须人力资源部、组织部批准。
副高级以上科研系列转评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职务者,近2 年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的相应要求,报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
申请转评教师系列职务者须同时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二)转评思政教师系列职务者,须人力资源部、组织部批准。
(三)转评其他系列中、初级职务者,我校有审批权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我校无评审权的,根据权限推荐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材料填写
1.申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已使用过的评审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填表必须实事求是,对在填表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并在以后两年内不得申报。
2.教学工作量的填写,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教务处安排的研究生、本科生的教学计划填写。其中,减免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程教学、指导毕业论文等按标准课时计。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及其他教学工作量不得计入。
3.申报职称所填写的业绩、成果,必须是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的。清样、校样、录用通知等不能算作正式成果。
4.从其他单位调入的教师,在校外的业绩、成果须取得原单位证明后方可在评审表中填写。
(二)论文著作
1.论文(著作)须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否则不能作为职称申报材料。
2.文科期刊等级目录按照《关于公布的通知》(西大社科〔2018〕12 号)执行,项目等级认定按照《关于印发<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级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大社科〔2018〕13 号)执行。
3.理工科期刊等级目录按照《关于公布的通知》(西大科〔2018〕3 号)执行。
4.专著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组织鉴定。
(三)成果奖励
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须注明本人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否则按一般性业绩材料对待。
2.获奖级别以颁发奖励证书政府部门的级别,盖哪一级政府公章,就算哪一级政府奖励。
六、收费标准
评审费用由个人承担,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我校职称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中高级 400 元/人,中级200 元/人,初级 100 元/人。学校无评审权系列职称评审的相关费用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行评议费用由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标准为 1000元/人。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同行评议材料教师系列、管理系列、思政系列申报高级职务者须按照附件1 要求制作同行评议材料。请于 7 月 10 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同行评议系统中,同时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同行评议费用,缴费方法见附件 1。
(二)评审材料
1.申报人须按照附件 2 要求制作评审支撑材料,并于 7 月 10日至 8 月 26 日在人事系统中填写评审表、上传评审支撑材料。各单位应于 8 月 30 日前在人事系统中将本单位申报人材料报批。
2.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照附件 2 要求制作评审支撑材料,并在线下填写评审表。各单位应于 8 月 30 日前提交申报人委托评审函1 份,评审表 3 份,同时提交评审表和评审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本通知切实做好 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与教师有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的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的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并西北大学?
是的,在国家科教体制改革大潮中,为整合杨凌农业科教优势,经国务院批准,由原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等7个科教单位合并组建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现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西北大学为什么没名气西北大学艰难评上211西北大学?
谁告诉你西北大学没有名气了?你自己没听说过,不代表别人也不知道。
稍微对国内高等教育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西北大学在中国的地位。西北大学进入211是实至名归的西北大学几本?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西北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的说法,到底是一本还是二本通常是根据该大学在各省份招生批次来决定的(目前高考是按照省份招生,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大学,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
西北水利大学几本?
一本。没有西北水利大学,只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是一本批次招生,所以是一本院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简称“华水”,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西北大学地址?
西北大学(Northwest University),简称“西大”,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74]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长安联盟创始成员,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由清朝光绪帝御笔朱批设立。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国立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截至2022年11月,学校有太白、桃园、长安三个校区,总占地2360余亩,设有24个院系、88个本科专业;拥有24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工3千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4人;全日制在校生2.8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3万余人,研究生13900余人,国际学生600余人
西北大学在那?
西北大学在陕西西安,有三个校区: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园区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太白校区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邮编:710069桃园校区地址: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 邮编:7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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