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法律对生存权有哪些保护?

2023-11-24 17:26:15法律法规1

法律对生存权有哪些保护?

一,自生物物种角度而言,人身权制度保护、确立民事主体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为人类的繁衍和延续提供了前提条件。否则,人与人之间相互残杀或者损害健康等,人类作为生物物种之

一,则难以健康发展。

二,保护基本人权的需要。各项具体人身权是人所共享的基本人权在民法领域的体现。如生存权是首要人权,生存权有赖于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拥有并得到严格的保护。

三,保护人格尊严的需要。《宪法》第38条宣称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因而需要建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特别是建立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制度,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

四,建立和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需要。人与人之间彼此区分和彼此尊重是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前提,而彼此区分有赖于姓名和名称,尊重的内容即为个人享有的自由、名誉、隐私、肖像等基本人格利益。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关系的稳定关涉社会关系的和谐,家庭成员之间互享身份权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必不可少。通过人身权法律制度保护人格权和身份权,无疑会有利于社会关系的有序状态的建立和维持,以及受到破坏后的回复。

什么是儿童的生存权?

  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第三条其实源于《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认为:儿童具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1、儿童的生存权  生存权(Survival Rights)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  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包括采用母乳喂养,照料患病儿童,争取最好的医疗条件,保证孩子身体健康,提高儿童的营养标准,指导儿童的社会行为以防止意外伤害。但是,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儿童的受保护权  受保护权(Protection Rights)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包括三部分内容: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  在我们国家,“保护儿童”的口号日益深入人心,但是,对保护儿童什么以及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结果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  例如:在城市的学校里,农村孩子比城市孩子更容易受到歧视;对儿童的容貌、形体歧视;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儿童的歧视。  又如,不尊重儿童隐私。对一些家长、教师来说,儿童没有隐私可言,看孩子的日记是经常的事。当然,你读到这里的时候会说,我的孩子还小,还不会记日记呢!但孩子终究会长大,到那时,想知道孩子心里在想什么,最好不要用看日记这一招。私拆孩子的信件也是对孩子的不尊重。  其他的,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3、儿童的发展权  发展权(Development Rights)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在发展权里,我们要特别提到信息权、受教育权和娱乐权。儿童有权使用大众传播媒介,以获得有益其身心健康的信息和资料。现在最突出的就是网吧问题,很多网吧不按规定,接受未成年人进入,并提供色情、暴力等内容,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对家长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需要为他提供有益信息。保护同年龄、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殊需要。家长的任务是了解这些需要,为孩子提供有益身心发展的信息,而不应该对孩子封锁信息,或者只要求孩子接触家长自己喜欢的信息,忽略孩子的自身需要和选择。

人的生存权是第一权?

人,只有在满足基本人性要求后,善才会衍生。那什么是基本人性要求呢?

第一、生命权;第二、生存权;第三、基本自由权。

生命权决定自我的存在,生存权决定自我的完整,基本自由权决定自我的心悦。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健康的心情舒畅的人。在这样情况下人的善念、善心、善行就会自然表现出来。

所以,一个社会风尚的好与坏,不是教育和引导出来的,而是由基本人性的保障来决定的。

个人破产,子女生存权如何保障?

个人破产,子女生存权有影响的。

2018年8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进行严格限制。对于“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做法。

《通知》回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2018年8月31日报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教育局发文,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禁止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高新法院、双流法院、邛崃法院也相继发出了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令。

民法典对生存权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2、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3、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4、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5、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公民的生存权高于国家主权吗?

国家主权是民族国家固有的处理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的首要权利。一个国家如果连主权都不能得到保障,就根本谈不上人权。人权高于主权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观点。当然,并不是有了国家主权就一定有人权。

法院宣布失信人员,还有哪些生存权力,可出门打工吗?

出门打工的权力还是有的,但由于被限制高消费,出行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高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更不可以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可以在不违反现行政策的前提下自主创业。但无论如何,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才是最重要的。

农村限制养家禽牲畜算不算侵犯农民生存权?

算是侵犯农民生存权。因为农民养殖牲畜是他们传统的生计方式之一,而农村限制养家禽牲畜等措施会直接对农民的生计造成困扰和影响。而且这些限制可能会导致农民无法获得可持续的经济收益,从而影响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此外,农民养殖牲畜还涉及到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需要政府在推广新政策时平衡各种利益和风险。因此,政府在推行限制措施时需要慎重考虑,确保农民的生存权不受到侵犯。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如未成年人无故被校方开除学籍,可向有关教育管理部门申请解决;被有关单位雇用为童工,可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解决等;

2、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未成年人的身体遭受侵害(被殴打、强奸、伤害等),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遇有紧急情况,应拨打“110”报警电话;

3、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如未成年人遭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害后,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

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成员虐待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5、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未成年人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如继承权被剥夺、被人打伤后花费的医疗费需由他人赔偿、父母离婚后自己无人抚养等等,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起诉,请求法院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

6、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成年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产生行政争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某儿童被拐卖,该儿童或其家长请求公安机关邓以解救和保护,公安机关置之不理或拒绝保护,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78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