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应效益和绩效的区别?
效应效益和绩效的区别?
效应是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一些因素和一些结果而构成的一种因果现象。
如破窗效应是指一扇破的窗户如果不及时修理,会造成更多的损坏。效益则是指效果和利益。效益大于等于0的项目才是可供选择的。绩效则是指成绩与成效,如年终绩效。
法律效应?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
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显然,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为和事实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赋予的。只要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当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
法律效益和法律效力合同写哪个?
合同写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与范围)的作用力。
法律效益:指法律的实施是否给人们或社会带来某种有效的利益和好处,是否满足了人们或社会的某种需要或目的。
举例:效力,比如法律规定你必须纳税,你不纳税就处罚你。
效益,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法律效益。
法律边界效应?
法律是围绕道德的基础上建立的,法律的边界也是道德的底线。
物证和人证谁更具法律效益?
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
人证:“物证”的对称。在司法实践中把与人的意识活动有关的证据统称为人证。它是有思维能力的人提供的。
如果你指的“物证”而非“书证”,那么,物证本身是从外部特征去证明一种客观存在,若证明对象明确,其证明效力等级是很高的。
而人证,严格意义上讲,应该是证人证言,需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才能成立,一般事实,仅凭人证是难以认定其真实有效性的。
因此,通俗意义上将,物证与人证存在冲突的情况下,物证优先于人证。
此外,若您所指的“物证”实际上是指书证,则很确定,书证的证明力高于物证和人证。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书证包括合同书、各种各样的公、私文书、租赁契约、结婚证、房产证、商标、信件、电报、牌号、车船票、各种运输单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
同等法律效率和同等法律效益有什么区别?
这两个概念显然是构词不当,效率是指有用功率对驱动功率的比值;效益,是指效果与利益。
如果用“同等法律效率”则是法律产生的功率比值相同,如果用“同等法律效益”则是法律的利益相等。这两种构词与使用都是不准确不科学的,对于法律的地位与作用体现在“法律效力”上。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双方约定和法律,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应?
首选要看合同约定是否有效,违背法律的约定是无效的。
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
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是关于阴合同的效力,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等等。
清单的法律效应?
清单,是最重要和最有力的证据。 你们之间属于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离婚档案 法律效应?
离婚证书、离婚法院判决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法律效应?
法律效应即有法律效力。
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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