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起源? 何为反垄断?
反垄断起源?
反垄断法是国家权力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之一,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反托拉斯(也就是反垄断)立法。法学界公认反垄断法的诞生以美国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法》(Sherman Act)为标志,距今大约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何为反垄断?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的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反垄断是什么?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的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反垄断的成语?
相对于“一家独大”的垄断来说,反垄断就是“百花齐放”。
解释:形容百花盛开,丰富多彩。比喻各种不同形式和风格的艺术自由发展。也形容艺术界的繁荣景象。
出处: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三回:“百花仙子只顾在此著棋,那知下界帝王忽有御旨命他百花齐放。”
示例:美术展览会上展出了许多新作品,百花齐放,各具风格。
近义词:万紫千红、姹紫嫣红。
反义词:残花败柳、一花独放、一家独大。
反垄断处罚规定?
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机构对垄断者进行处罚的,会依据垄断的具体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一般是会进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反垄断的意义?
为了维护市场合理竞争
反垄断,构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08年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正式施行。
13年来,符合我国国情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并日益完善:在实体制度上,吸收了全球反垄断法的普遍共识,反垄断法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审查;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则,作为一类独立的垄断行为予以规制,充分体现出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态度;反垄断执法与司法双轨并行,对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塑造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反垄断怎么投诉?
理论上来讲,任何人都可以向商务部反垄断局、发改委系统的物价监督执法机构和各级工商举报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举报方式包括亲自递交材料、拨打举报电话或者写举报邮件等。
反垄断什么意思?
反垄断就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
中国反垄断处罚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关于垄断市场经营的处罚规定如下:
1、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2、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第五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反垄断本质是什么?
反垄断本质是促进经济的良性竞争和新兴企业的崛起,这也是反垄断的意义所在。
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只有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力,不断创新、改善管理及改进工艺以不断地降低成本,减少开支,使自身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从而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企业的快速发展;而同时,市场自由竞争的存在,促使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多样化,给消费者以众多物美价廉的选择,也使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福利达到最大化,因此,自由竞争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只有在自由竞争的状态下,企业才能最大限度地节能挖潜,生产要素的配置达到合理化和最优化。
垄断则削弱甚至阻却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少数企业之间通过达成垄断协议,或一个企业凭借垄断优势独占市场,形成对市场定价和份额的垄断,不仅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利益,也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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