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
论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
理论依据:“一国两制”理论。
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凡是属于我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地方行政区域,包描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不能分割或分离出去,也不能变成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所谓的两种制度,是指在我国一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度。
法律依据:《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最为强大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2、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
法律依据是,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即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序言,是正确的吗?
不是,应该是第一章总纲下的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在哪两个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
1982年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公民的基本权利理论基础和根据?
巜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理论基础和根据是什么?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
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要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严重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并附带民事赔偿;对于轻微的伤害行为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伤害行为,一般都要承担民事责任。
土地利用管理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1)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理论依据:
1)土地报酬原理2)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3)区位理论
轻型井点的漏水量是如何理论确定和根据抽水试?
轻型井点的布置应根据基坑平面形状与大小、工程性质、地质和水文情况、降水深度、邻近建筑与市政管网、设备条件、施工技术水平、技术经济与节能等综合因素比较后确定。 轻型井点是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一种方法,它是沿基坑四周或一侧将直径较细的井管沉入深于基底的含水层内,井管上部与总管连接,通过总管利用抽水设备将地下水从井管内不断抽出,使原有地下水位降低到基底以下。轻型井点又叫真空井点。
香港企业与大陆企业合资设立的企业是中外合资吗?请给出答案和法律依据?
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到大陆投资的,视同为“外资企业”;香港企业与大陆企业合资的,适用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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