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怎样索赔?
京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怎样索赔?
如果15天之内的,申请退换货。之外在保修期内的,找厂家保修。可以联系商家或者客服或者直接联系厂家。
买假化肥索赔应适用什么法律?
买假化肥索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赔。
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产品质量法律风险防范的意义?
产品质量风险指由于产品设计考虑不周生产技术水平不够,生产过程把关不严等原因造成闷质量不确定风险。
产品质量法律风险防范意义在于提升产品质量,预防市场风险,避免法律风险。使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大幅提升,避免闷上质量造成的后果产生可承担旧责任。
产品质量合格证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以下九种:
一、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也应当予以标明。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一般都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和保存期。
五、对于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六、已被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其标志为“R”或“注”。
七、已被专利部门授予专利的,可在产品上注明。
八、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或其说明、包装上注明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我国现行标准分四级“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九、已取得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相应的安全或合格认证标志。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一)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民事责任 1、销售者的产品合同责任 产品的合同责任是指产品的销售者不履行或不当履行产品质量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产品的合同责任同产品的侵权责任相比,一是合同双方,受损害的消费者与产品销售者之间以签订合同为前提条件;二是合同责任仅限于出售产品的销售者和直接从销售者处购买产品的买受者;三是损害赔偿的范围通常以赔偿买卖标的物——产品本身为主。(1)承担产品合同责任的条件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的、销售者应当承担合同责任:第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这是法律对卖主出售的产品的最基本的要求。不论其是否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都构成出卖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当产品不具备某些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比如商品残损)而事先作出说明的,销售者才不承担合同责任。第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第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重点案例解答2 在这个案例中,销售者计算机设备销售公司以其出售的产品价格便宜为由,认为不需要对售出的产品承担质量保证的义务。王磊在购买时知道这批设备售价便宜的情况,关键在于他并不知道存在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瑕疵,销售者也未对此进行说明,因此,销售公司销售便宜产品一样需要承担产品的质量保证义务。(2)承担产品合同责任的形式 承担产品合同责任的形式包括:第一,修理、更换、退货。这是销售者违反合同后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或更换。经修理可达到质量要求而不影响产品的性能、价值的,出卖人应无偿修理;修理后达不到质量要求或影响产品阶性能、价值的,或买受人要求更换的,出卖人应予更换。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还可要求销售者退货。第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承担合同责任的重要方式。销售者售出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用户、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赔偿损失。销售者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义务,又不按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责任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3)销售者对生产者、供货者的追偿权 如果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是由生产者、供货者的责任造成的,销售者在对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后,就可取得对生产者、供货者的追偿权,有权要求生产者、供货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则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2.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侵权责任 (1)产品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用户、消费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合同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产品侵权责任不以生产者、销售者与受害者有直接合同关系为前提条件。受害者不论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是否有合同关系,都可就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向侵权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第二,正是由于产品侵权责任不以合同为前提条件,所以其主体不限于合同当事人。其权利主体(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包括由于缺陷产品受到损害的任何人,而不限于缺陷产品的买受人。其责任主体也不限于同受害人有合同关系的销售者,还包括产品制造商、批发商等。第三,从损害赔偿的范围看,产品侵权责任主要赔偿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一般不赔偿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2)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条件 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条件,也即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构成(承担)产品侵权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产品存在缺陷。产品存在缺陷是侵权行为人违反法律义务的表现,也是造成受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原因,因而它是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根据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缺陷可以分为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指示上的缺陷和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的缺陷。第二,存在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事实。消费者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是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前提和依据。如果没有损害事实,即使产品有缺陷,也不构成产品侵权责任,即“无损害,无责任”。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缺陷产品导致受害人患病、健康水平下降或者人体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等。财产损害是指缺陷产品引起其他财产的损失,一般不包括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第三,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产品缺陷是引起损害的原因,损害是产品缺陷造成的结果。如果损害事实不是产品缺陷造成的,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就不承担赔偿责任。(3)生产者的免责条件。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生产者末将产品投入流通,是指生产者未将产品投入市场、售给他人。生产者末将产品投人流通,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产品有缺陷是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不仅如此,这种缺陷还必须是生产者将产品投人流通时就已存在的。如果缺陷是在生产者将产品投人流通以后产生的,生产者则不承担责任。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的缺陷,是指根据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难以发现、而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证明存在的缺陷。这种缺陷必须是投人流通时实际上未被世人发现的缺陷,而不能是已有人发现,但其发现结果未被他人(包括生产者)掌握的缺陷。产品质量法是如何在法律上保证产品质量?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表明的质量状况。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可以组织监督抽查。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布,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但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规范的方法?
产品质量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强化责任促规范 提升质量防风险
【摘要】产品质量风险主要来自两个大的方面,即因产品瑕疵导致产品质量风险和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产品质量风险。规避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主要途径在于充分及时的履行法律义务。产品质量风险制度保证的重点是质量保证制度的实施。产品质量风险商事预防的主要内容是对产品交易流程的控制。企业防范产品质量风险应坚持主动积极、快速反应、尽职尽责、以人为本、化害为利五项基本原则。企业与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生产经营中应采取相应具体措施对此风险加以控制,防止各种不良问题的发生。
【关键词】产品质量 法律风险 防范与控制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和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环节的法律风险,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全面完成各个时期和阶段上级下达给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与任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文对容易造成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并提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对策,以供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生产经营中采取相应具体措施对此风险加以控制,防止各种不良问题的发生。
一、两个基本概念
1.产品质量责任
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害而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其中,承担民事责任分别指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侵权赔偿责任。 2.产品质量风险
指当产品因自身的缺陷、瑕疵或其他产品特征未能满足产品使用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内容对产品的实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时,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或其他责任者所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二、产品质量风险分析
产品质量风险包括许多因素,涉及众多方面。但从产品质量的国内立法角度来看,产品质量风险应当也来自两大方面,即因产品质量风险和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产品质量风险。
1.因产品瑕疵导致产品质量风险
国内现行法律并未对瑕疵的含义作出明确界定,一般而言,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性,不符合明示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但是产品本身并不存在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如产品的使用性能不稳定等。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在产品买卖关系中,出卖产品的一方当事人,为了全面履行买卖关系中所承担的义务,向购买铲平的对方当事人,做出的关于产品质量的承诺或者保证。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基于产品交易合同而产生的责任,所以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合同责任,如有违反行为,应当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按照这种保证,如果产品出现瑕疵,担保方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关于机械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质量第一”方针,维护用户和消费者利益,提高机械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切实加强机械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质量检验部门是企业产品质量的技术监督检验机构。质量检验工作是企业向用户和消费者提供合格产品的重要保证之一,是开展机械行业质量监督的基础。企业应设置独立的质量检验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家纺产品质量问题怎么法律解决?
1、首先要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
(1)有说明书吗,看看是否与说明书不符,如果说明书中有承诺不掉色,可以直接找商家或厂家要求退换并索赔。
(2)如果没有承诺不掉色,你说皮肤轻痒,就要有一定证据才行了:可以找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有了鉴定结论后可以要求退换或索赔。
2、但鉴定很麻烦,最简单快捷的办法是:找消协、找12315投诉,虽然消协的处理没有强制力,但在标的额不大、事情不太麻烦时,还是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的。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的法律意义?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由当地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官方报告可信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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