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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律师诉讼流程? 律师诉讼类型?

2023-11-22 12:46:56律师案例1

银行律师诉讼流程?

一、最新银行欠款起诉的流程

第一、银行首先会通知你要还款,不还款将提起诉讼程序

第二、银行正式起诉,你会接到传票,传票一般会送达持卡人的家里或者单位

第三、开庭的当天法院会对持卡人宣判要求偿还,并且正式通知持卡人不还钱的后果

第四、如果持卡人坚持不偿还欠款,银行将申请强制执行,罚没财产,甚至会面临着坐牢的风险。

律师诉讼类型?

所问题目似乎应该是“律师代理诉讼类型”。

一般而言,律师所代理诉讼类型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三大诉讼法也即诉讼程序法为划分标准。

在现今中国法律体系下有三大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

2.民事诉讼法,

3.行政诉讼法。

这三大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一个最大特点是:他主要是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实体审理程序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深圳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深圳离婚诉讼律师咨询】?

律师费:一般是涉及财产分割,按比例收费,一般的百分之3—5。不涉及的一般是3—5千左右各地不统一,根据当地经济及律师所和律师名头大小,上下浮动。

诉讼律师还是非诉律师好?

这个问题,类似于问,是鸡好,还是蛋好。非要有个选择的话,我的观点是,一开始做律师,还是要做诉讼律师。因为这样,你才可以了解法院的工作规程、法官裁判思路、对方当事人的诉求、对方代理人的角度等等,就是把你处理纠纷的预设,拿到国家司法制度中去检验,然后校正自己的思路,与司法相协调。如果没有这些基础,单纯去做非诉讼律师,是不会有一个大的方向感的。

诉讼律师与执行律师的区别?

执行律师和诉讼律师的不同

      举例说明一下:很简单的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关于管辖权的选择,执行律师和诉讼律师的选择就不同,诉讼律师会选择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因为这样简洁方便,成本低,又不用跑很远的路,而执行律师选择的话,会到被告居住地起诉,因为眼光放远一点,将来为执行考虑,如果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院不会经常出差,查封、扣押、拘留老赖都会有障碍,通过这个简单的案例分析,诉讼律师的选择和执行律师的选择差距很大,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执行律师的选择是正确。

2019年版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

  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第六条 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的自认,对作出自认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自认而其他共同诉讼人予以否认的,不发生自认的效力。其他共同诉讼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仍然不明确表示意见的,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

  第七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事实,不适用有关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十二条 以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将原物提交人民法院。原物不宜搬移或者不宜保存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复制品、影像资料或者其他替代品。

  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动产或者替代品后,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或者保存现场查验。

  第十三条 当事人以不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该不动产的影像资料。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第十六条 当事人提供的公文书证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涉及身份关系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七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公益诉讼律师怎么申请?

可以到当地司法局申请,司法局审查合格会安排律师。

辩护律师和诉讼律师的区别?

这是属于两个诉讼程序对律师的称呼,有如下区别:

辩护律师:主要是刑事案件中对律师的称呼,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叫辩护人,主要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材料和意见。

诉讼律师:这个从狭义理解就是指民商事案件的委托诉讼代理,主要是帮助自然人、法人处理民商事纠纷的律师。

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有什么区别的呢?

1.业务方向不同。非诉律师,主要业务是公司合规审查、股权架构、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上市尽调、法律意见书出具、合同谈判等工作,更加偏向商事类。 而诉讼律师,业务五花八门,主要分民事,商事,行政和刑事四大类业务,业务领域跨度大,区分性强,很难相互融合。因此,诉讼律师一般以某类业务为主,很难兼顾,更难全优。

2.主要战场不同。诉讼律师主要战场在法庭,对手除了律师,甚至还包含法官和当事人,诉讼思路和诉讼策略的选定,对诉讼结果影响深远,主要成果是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 而非诉律师,基本不出庭,主要战场在办公室和会议室,参加各种会议讨论和研究,核查各种资料,进行各种文书修改,工作成果是各种文案和法律意见书、协议书。

3.专业要求不同。诉讼律师,案件法律关系相对比较单一,诉讼中各方主体意见相互对立,临场应变和证据分析能力要求高,对律师专业水平、理论功底、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反应能力要求都极高。 律师个人能力与诉讼结果有较大关系,更适合律师个人的单打独斗或两位律师的相互配合代理,不适合律师团体作战,更不适合公司化一体运营。 而非诉律师,工作内容复杂庞大,程序化和模块化明显,文书写作能力要求较高,理论水平要求相对较低,律师通常团队作战,各司其职,进行流水化作业,团队配合特色明显。 来源:——民事诉讼律师 ——非诉讼律师事务

民事诉讼法协助查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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