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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2023-11-22 12:01:13法律法规1

什么是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进行告知。

一般内容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在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期间,你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二、对案件事实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诬告或者作伪证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嫌疑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请求调查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证据。

三、有权核对询问笔录,认为笔录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充或者更正。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调查人员应当如实宣读。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原因。

四、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严格执法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使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5、未满 18 周岁的证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知道案件情况的有作证的义务。

7、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我已看过/已向我宣读。(证人本人书写)

证人不能书写,以上内容已向其告知。(办案民警注明)

证 人:____________

办案民警:____________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时交证人,并在第一次询问笔录中记明情况,同时将本告知书复印一份附卷。

银行法律责任告知书是什么?

应该是告知银行承担的法律责任解答细则。

交通责任告知书有法律责任么?

  “交通事故责任书有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证据是有法律效力。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已经到了什么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是每次讯问前都需要出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吗?

不需要,在第一次讯问的时候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待犯罪嫌疑人阅读之后签字,以后讯问就不需要再出示了,因为第一次告知之后,犯罪嫌疑人已经知道了。

交通责任保险告知书有法律责任么?

没有认定书保险公司可以不赔.没有发生事故责任书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确定他们要赔多少,如果你是负全责的,保险公司就全赔,如果不是你全责,那么保险公司需要按责任认定的比例来理赔.如果因为交警队的失职使你失去理赔款,你可以投诉交警队.还有保险法有规定财产保险是不能让被保险人获利的,也就是理赔款不能高出实际损失,你没有事故责任书,就不能肯定发生事故的双方是谁,你到底损失了多少,赔出了多少,甚至有些人自己选择私了,在保险公司也不能得到理赔.还有交警在你赔偿之后,事故解决之后,不会扣你分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用哪种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间,犯罪嫌疑人有以下诉讼权利:

    1.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2.辩护权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护。

    3.申请回避的权利。检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6.认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或者不适宜继续羁押的,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

    7.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有要求解除的权利。

    8.鉴定意见知悉权和申请补充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核对讯问笔录、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提出补充或改正的权利,也可以自行书写供述。

    10.对办案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11.对错误逮捕获得刑事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义务:

    1.对办案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义务。

    2.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的人身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冻结存款、汇款等措施的义务。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权利义务告知书和申请书有何分别?

劳动者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权利是伤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劳动者的义务是必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告知书由用人单位出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请书由工伤致残当事人出具。

工伤致残人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4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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