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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2023-11-22 07:18:02法律法规1

生命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人身及人格、精神成果、行为。

1.物

是指受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以物理形态表现的物。它可以是天然物,如土地、河流、树木等;也可以是生产物,如电脑、汽车、轮船等。

2.人身、人格

(1)人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2)人格是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3.精神成果

又称为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精神产品,如文艺作品、科学发明等。精神成果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重要客体。

4.行为

是指法律主体中承担义务的一方按照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所实施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

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大致有这么几类:身体健康和支配权,人格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

身体健康权指的是别人不能侵害你的身体健康,最常见的殴打。身体支配权指的是他人不能非法拘禁,限制你的人身。

人格权就是常见的姓名,名誉,荣誉等。

婚姻家庭,收养,继承就不用说了。

什么是物权的客体?

概念: 物 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债 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性质、特征: 物权--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 债权--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

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客体:

物权--物 债权--物、行为、智力成果 内容:

物权--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 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权能 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债权--请求权和受领权 产生方式 物权--种类及内容均由法律创设 债权--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实现方式 物权--物权所有人自己行使权利 债权--实现权利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 效力 物权--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债权--无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用益物权的客体是?

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目前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五种用益物权。尚未规定具体的动产用益物权的类型。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该权利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登记时设立。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根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便利,“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用益物权”。提供便利的不动产称“供役地”,享受便利的不动产称“需役地”。

什么时候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也称民事权利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客体主要包括:

1.物。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5.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与物不是同一概念,有价证券通常为权利凭证,它既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又可以成为债权的客体。

6.非物质利益。人身权的客体为非物质利益,亦称精神利益。如自由权的客体是自由价值。

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还可以是某种民事权利(如权利质押关系的客体是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如债务移转合同的客体即使被移转的债务)。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指 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二)、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主要是财产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四)、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调整社会关系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和义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当事人一方即享有民事权利,而另一方便负有相应的民事义务。

(五)、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简述物权的客体法律基础?

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之一,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取得的分类:

1.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劳动和生产、先占、发现、拾得、时效取得、善意取得、添附、加工、孳息等。

2、继受取得。

农业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

  

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

 (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

  (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在现代社会中,同时符合上述三种条件的事物是非常多的,因此法律关系客体地数量和种类难以一一详述,概括地讲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物。

      法律上所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

(2)行为。在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上,行为指的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作为或不作为。

(3)智力成果。

  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客体。

专利权属于物权客体吗?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物权在于支配其物,享受其利益,为了使法律关系更加的明确,避免物权关系不适当的复杂化,近代民法采取一物一权主义。物权客体可以分类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孳息等。

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各种法律活动

简述物权客体的范围和特征是什么?

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物权的客体是物,这使物权与债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区别开来,同时,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这就是物权作为支配权所必需的。债权的客体可以是行为等。物权客体应当具备:特定性、独立性;有用性;实在性、确定性三个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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